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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责众
拼音

[fǎ bù zé zhòng]

年代

[近代成语]

近义词

[罚不责众]

反义词

[暂无内容]

感情色彩

[中性成语]

使用频率

[常用成语]

基本解释

责:责罚;众:多数人。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很多人都那样干,也就不好惩罚了

成语出处

清·石玉昆《小五义》第38回:“大家一议论,法不责众,全走了。”

使用方法

作宾语、定语;用于口语

例子

熊召政《张居正》第四卷第十回:“如今的廪膳生员个个都是刺儿头,法不责众啊!”

翻译(英语)

The law cannot be enforced when everyone is an offe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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