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容情
拼音
[fǎ rù róng qíng]
繁体
[灋不容情]
年代
[当代成语]
近义词
反义词
[暂无内容]
感情色彩
[中性成语]
使用频率
[一般成语]
基本解释
在法律面前不能容许人情宽容
成语出处
熊召政《张居正》第四卷第十回:“金学曾实不忍伤害这位慈眉善目的老和尚,但法不容情。”
使用方法
作宾语、定语;用于法律方面
例子
谁都明白法不容情
翻译(英语)
The law knows no kind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