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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女不更二夫
拼音

[liè nǚ bù gēng èr fū]

年代

[古代成语]

近义词

[烈女不嫁二夫]

反义词

[暂无内容]

感情色彩

[中性成语]

使用频率

[一般成语]

基本解释

烈女:刚正有节操的女子。贞烈的妇女不嫁第二个丈夫

成语出处

元·王实甫《西厢记》第五本第四折:“夫人怒欲悔亲,依旧要将莺莺与郑恒,焉有此理?道不得个‘烈女不更二夫’。”

使用方法

作宾语、定语;用于女性

例子

清·褚人获《隋唐演义》第49回:“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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