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女不更二夫
拼音
[liè nǚ bù gēng èr fū]
年代
[古代成语]
近义词
反义词
[暂无内容]
感情色彩
[中性成语]
使用频率
[一般成语]
基本解释
烈女:刚正有节操的女子。贞烈的妇女不嫁第二个丈夫
成语出处
元·王实甫《西厢记》第五本第四折:“夫人怒欲悔亲,依旧要将莺莺与郑恒,焉有此理?道不得个‘烈女不更二夫’。”
使用方法
作宾语、定语;用于女性
例子
清·褚人获《隋唐演义》第49回:“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