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不平则鸣
拼音
[wù bù píng zé míng]
繁体
[物不平則鳴]
年代
[古代成语]
近义词
[不平则鸣] [不平而鸣]
反义词
[暂无内容]
感情色彩
[中性成语]
使用频率
[一般成语]
基本解释
平:公平;鸣:发出声音。指人或事物遇到不公正的待遇,就要发出不满的呼声
成语出处
唐·韩愈《送孟东野序》:“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
使用方法
作谓语、定语、分句;用于书面语
例子
清·曹雪芹《红楼梦》第58回:“怨不得芳官,自古道‘物不平则鸣’。”
翻译(英语)
Complaint comes where there is injustice. <Injustice will cry out.>
故事
唐朝时期,文学家韩愈的学生孟东野熟读经史,很有才能,直到50岁才做溧阳县蔚,因而常抱怨自己怀才不遇。韩愈十分同情,并在孟赴任时写《送孟东野序》赠别:“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草木之无声,风挠之鸣;水之无声,风荡之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