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杀予夺
拼音
[shēng shā yǔ duó]
注音
[ㄕㄥ ㄕㄚ ㄧㄩˇ ㄉㄨㄛˊ]
繁体
[生殺予奪]
年代
[古代成语]
近义词
[草菅人命]
反义词
[壮烈牺牲]
感情色彩
[中性成语]
使用频率
[常用成语]
基本解释
生:让人活;杀:把人处死;予:给予;赏赐;夺:剥夺;处罚。形容反动统治者掌握生死、赏罚大权。
成语出处
《周礼 春官 内史》:“五曰杀,六曰生,七曰予,八曰夺。”
使用方法
联合式;作定语;含贬义
例子
干这种职务的人大半是带工的亲戚,或者是在地方上有一点势力的流氓,所以在这种地方,他们差不多有生杀予夺的权利。(夏衍《包身工》)
翻译(英语)
have sb. completely in one's power
翻译(日语)
生殺与奪 (せいさつよだつ)
翻译(俄语)
произвольно распоряжаться жизнью и имуществом
翻译(其他)
<法>pouvoir abso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