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弁髦法纪
拼音

[biàn máo fǎ jì]

繁体

[覍髦灋紀]

年代

[当代成语]

近义词

[目无法纪]

反义词

[遵纪守法]

感情色彩

[中性成语]

基本解释

弁:黑布帽子;髦:儿童眉际的垂发;弁髦:蔑视,抛弃。指蔑视抛弃法令和纪律

成语出处

蔡东藩《民国通俗演义》第45回:“设立筹安会事务所,传布种种印刷物,实属弁髦法纪,罪不容诛。”

使用方法

作谓语、宾语、定语;指目无法纪

翻译(英语)

despise legal or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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