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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杀勿论
拼音

[gé shā wù lùn]

注音

[ㄍㄜˊ ㄕㄚ ㄨˋ ㄌㄨㄣˋ]

繁体

[格殺勿論]

年代

[近代成语]

近义词

[格杀无论]

反义词

[暂无内容]

感情色彩

[中性成语]

使用频率

[常用成语]

基本解释

格:打;格杀:打死;勿论:不论罪。指把拒捕、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

成语出处

清 林则徐《体察洋面堵截情形折》:“驶近夷路,概行追击,倘敢逞凶拒捕,格杀勿论。”

使用方法

复杂式;作谓语;指可将拒捕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

例子

如有白拒捕等事,格杀勿论。(《负曝闲谈》第三回)

翻译(英语)

kill on the spot with no other admittance <be shot down>

翻译(日语)

切り捨(す)て御免(ごめん)

翻译(其他)

<法>tuer indistinctement tous ceux qui résis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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