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16编辑:文二
在军事类的书籍文献中,经常会交替出现“消灭”或者“歼灭”的字眼,虽然是近义词,但是两者之间显然是有细微区别的,所反映的战役结果更是不尽相同。
比如淮海战役的官方战果统计为:“战役从1948年11月6日开始,至1949年1月10日结束,蒋军五个兵团、22个军、56个师及一个绥靖区共55.5万人被消灭及改编,解放军总共伤亡13.4万人。”
另有关于“1948年11月22日,华东野战军将第7兵团10万人全部歼灭,第7兵团司令官黄百韬阵亡。”的详细说明,期间分别使用了消灭和歼灭两个词汇,其实这里面是很有讲究的。
因为两个军事用语貌似近义实有区别,“歼灭”泛指我军通过动用武力消灭“成建制”的敌人,而“消灭”的含义则包括但不限于:歼灭敌军、敌军缴械投降、敌军投诚或者起义等等,其涵盖的范畴远大于“歼灭”。
比如杜聿明集团全军覆灭的1月10日下午,历时65天的淮海战役宣告结束,西柏坡的贺电第一时间就到了:“在这六十五天的作战中,你们消灭了蒋军在南线主力黄百韬的五个军10个师,黄维兵团四个军11个师,杜聿明所率三个兵团十个军25个师”。
贺电原文较长,部分摘录如下:“冯治安部两个军4个师、刘汝明1个师,孙良诚部一个军2个师,宿县和灵璧守军各1个师,以上共计正规军二十二个军55个师,共消灭敌人60万人。。。”云云。
可以发现,电文中两次用了“消灭”的字眼而不是“歼灭”,因为淮海战役蒋军损失这60万人马,其中有一部分是战场起义的,并非我军全部动用武力打掉的,还有刘汝明兵团(绥区升格)、冯治安第三绥区并未全部被歼,因此最终的战果统计必须用“消灭”敌人的数字才为准确。
具体在上述蒋军的番号中,黄百韬第七兵团有一个师是单独在宿县被中原野战军歼灭的,黄维第十二兵团则有一个师(第85军110师)战场起义,冯治安第三绥靖区也有三个半师战场起义(何张两位将军),这些部队都不算是“全建制”覆灭,只是敌人的这些部队番号不复存在而已,有的是大部被歼,有的是起义后加入我军。
所谓“歼”是一个单独成立的动词,意思是用武力打击和消灭敌人,比如战报里经常提到的“歼敌一部,歼敌大部,歼敌数万”等等。而“歼灭”则深化为“成建制”打击并消灭敌人,比如歼灭敌人一个团、一个师、一个军甚至一个兵团。
而如果是敌人部队的“全建制”都是用武力歼灭掉的,则可称为全部歼灭,简称“全歼”,虽然未必一个没跑掉,但必须没有建制敌人漏网,哪怕是一个连。
淮海战役中的邱清泉、孙元良两个兵团就是被“全歼”的,因为既无起义情况,也无成建制的脱逃情况,最多有部分残兵败将分散突围而漏网,比如兵团司令孙元良虽然溜掉了,但其第十六兵团却是全军覆灭了(番号重建不算)。而邱清泉兵团则是司令官毙命、参谋长被俘,部队损失殆尽,完全被吃掉了。
黄百韬兵团也是被“全歼”的,该部在碾庄地区的11个师均被华东野战军歼灭,但黄百韬起家部队的第25军第148师却在之前被调往宿县布防,早在该兵团主力覆灭之前,就在宿县战役中被中野全歼,因此黄兵团五个军12个建制师都没有跑掉。不过,如果简单地描述为是华野“全歼”了黄百韬兵团就不准确了,只能说歼灭了碾庄当面之敌,这里面的细节区分还是很专业的。
黄维兵团就不能视为“全部歼灭”,问题主要出现在第85军身上,该军本来下辖第23、第110、第216共三个师,其中第110师的师部和两个团在廖运周将军的率领下起义,第23师在师长黄子华的带领下向解放军投诚,因此该兵团只能计算为被“全部消灭”而不是“全部歼灭”。
比较特例的是李弥兵团,该兵团的作战序列是第8军、第9军和第99军,刘峙从徐州跑到蚌埠后,截留了原划给第十三兵团的第99军,这是一支有“土木系”背景的嫡系中央军,因此被刘峙扣在身边成为了“徐州剿总”机关的警卫部队。淮海战役尾声阶段该军跟随刘峙南逃,直到后来渡江战役时才被歼灭,因此陈官庄包围圈里的李弥兵团是不完整的,第8和第9军分别被“全歼”,但整个李兵团只能算“大部被歼”。
因此说,去除在战役期间大部分跑掉的刘汝明第八兵团和李延年第六兵团,忽略一些地方杂牌武装的存在和覆亡,淮海战役中即便是蒋军的五个主力机动兵团,其覆灭的情况也是复杂多样的,一概使用“歼灭”甚至“全歼”的用词显然不够准确,整体战报用“消灭”才是严谨而正确的,如此,才可以涵盖战场上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和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