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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银行体系是怎么样的

时间:2018-03-28编辑:梓岚

美国自1782年第一家银行北美银行成立以来,其金融业经过200多年的发展,到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以商业银行为主,包括中央银行、投资银行、储蓄机构和政府专业性银行在内的庞大体系。

一、美国的联邦储备体系(也就是美国的中央银行)。其特点是联邦体系由12个地区联储银行和联储委员会共同执行中央银行职能,不受联邦政府控制;联储体系由成员银行共同拥有,它的性质是私有制,拥有很强的独立性,不是联邦政府所有,所以,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不需政府和国会的批准。

它的组织结构包括:

联邦储备银行。联邦储备银行共有12家,分别设在纽约、波士顿、亚特兰大、芝加哥、费城、克利夫兰、里士满、圣路易斯、明尼阿波利斯、堪萨斯、达拉斯和旧金山。这些银行在各自负责的地区行使着中央银行的职能。除了上述12家银行外,凡是根据联邦法律在联邦注册成立的国民银行,也必须要参加到联邦储备体系中。而成为成员银行,根据各个州的法律在联邦注册成立的银行,如果愿意参加且符合条件参加联邦储备体系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

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储备委员会设在华盛顿,由7名理事组成,负责对整个联邦体系的管理。委员会中的理事和主席都由总统任命。这个委员会负责制定有关法律规则,并对其法律法规的实施进行监督,制定和审查储备金要求、存款最高利率和贴现率等。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这个委员会负责制定短期货币政策,有12名成员,包括联储委员和部分联储银行行长,它所制定的货币政策,是通过设在纽约的联储银行的一个名为“公开市场账户”的特殊账户买卖联邦机构和美国政府的债券,以及承兑银行票据来实现的。

联邦咨询委员会。它是一个政策咨询和建议机构,其成员来自每个联邦储备区。

二、美国的商业银行体系。在美国的银行体系中,商业银行体系是国家的中坚力量。它在发展中形成了自己一套独特形式,其主要特点是:

(1)双轨银行制度。按着对商业银行的管理体制划分为两种,即联邦政府注册的国民银行及在州政府注册的州立银行。这是美国独特的双轨银行制度,国民银行必须是联储成员银行,在财政部货币总监、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联储的监督管理下运行。而州银行则不一定非要加入联储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在美国,国民银行在商业银行中占50%左右。

(2)单一银行制度。这一制度是在20世纪30年代世界性经济危机后,美国逐步确立实行的,目的是保证银行经营的安全性。它不允许银行跨州设立分支机构,同时也不能经营投资银行业务。这一制度,也使得美国商业银行的经营,不论是在地域范围,还是在业务范围上都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3)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美国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是1933年建立起来的。根据法律规定,各银行需向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缴纳保险基金,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责任是,在投保银行倒闭时保证存款人的财产不受损失,并且公司拥有检查监督的权力,是会员银行的后盾。

三、其他金融结构。除了商业银行以外,在美国还有一些其他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储蓄机构、投资机构等。

在美国,储蓄机构不是银行,但是,它可以吸收存款,并把它作为主要的资金来源。其资金原本主要投在消费领域内,但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储蓄机构的资金开始向其他领域大量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