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12编辑:历史君
一、发展地摊经济
(1)琼山区
允许在居民居住集中区附近开辟临时占道摊点摊区,引导自产自销农户、流动商贩规范经营;允许流动商贩在老街老巷等区域贩卖经营,营造市井场景。
(2)龙华区
龙华区世贸南路、秀垦路、滨贸路等3个点位试点启动“小店经济”,6月1日晚开始,龙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相关街道对试点出店经营进行了全方位的指导,商家可以在不影响交通、不占用盲道、不扰乱市容环境秩序的情况下,出店摆摊经营。
(3)美兰区
美兰区在调研考察后,根据相关规定初步筛选规划几个临时摊区,允许摆摊占道经营。美兰区综合执法局联合相关街道将对划线摊点区域进行全方面的指导监管,在不影响交通、不占用盲道、不扰乱市容环境秩序的情况下,为摊贩们提供合法经营场地。
二、临时占道摆摊摊区
美兰区:海甸岛长彤路、新埠岛海鲜广场、白龙农贸市场附近等地点。同时,允许“出店经营”区域初步选定在国兴桫椤湾、海甸岛海鲜大世界等地点。
三、夜市摆摊需要什么手续
目前,摆摊需前往根据属地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科学设置的市集,由所在街镇部门牵头,在划定的红线区域内摆放。商户需向夜市管理部门申请,在明确时间、地点范围后,由城管、食品安全部门、消防等部门评估,符合要求的才可以摆摊。
发展夜经济是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居民消费的重要举措,城管部门也以审慎包容的态度进行监管,确保在不影响交通、市容环境和市民日常生活的前提下,开展有序经营。各属地政府可以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公共区域,对一些摊贩进行集约化管理,让他们定点定时经营,这样既可以缓解就业压力,也能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