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13编辑:梓岚
6月12日下午,武汉大学发布《关于我校王某明同学高坠情况的说明》,证实该校一大四学生王某明于近期跳楼自杀。武汉大学在《说明》中称,6月4日15时许,学院同学打电话提醒王同学提交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王同学表示将于一小时后返校递交但一直没有回校,处于失联状态。
当晚辅导员带领4名同学寻人,并向辖区派出所通报情况,但直到5日凌晨4点都没有王同学的下落。5日上午,公安机关查到王同学使用身份证登记入住了校外一家酒店,学校师生3人即前往酒店核实。10时17分,三人来到酒店前台与酒店交涉,直到10点34分才第一次进入王同学的房间。
而在10时24分,王同学从该酒店13层坠下。高坠发生之前,学校老师和同学均与他无任何接触。校方指出,王同学自入学起就显示出心理问题,在校期间有异常行为发生并在毕业前的心理评估中测出有高自杀风险。
校方还称,学院郑重告知家长防范发生意外,王同学母亲签字同意由家长看护照顾并负责其人身安全,事发前其母亲不告离汉(没有告知校方便离开武汉),事发后遗物中发现抗抑郁药物。
6月12日,王某明父亲告诉每日人物,上个月学校以王某明“学业不积极”为由,找家长到校谈话。武汉大学的官方通报称,王同学母亲到校后,辅导员提出了王同学心理健康的问题,建议王同学母亲带其到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评估。
学校医务室给出的诊断结果为中度抑郁症,但王同学父母无法接受,随后又带了王某明去省人民医院检查。其父表示,王某明在两次检查中均如实回答医生的问话,提到了自己“有紧张情况,有时候睡不着,有时候会产生幻觉”。但这次省人民医院的检查结果显示,王某明只是“有轻微症状,无以致病”。
武汉大学称,王同学母亲只向学校出示了两张心理自评量表(SAS和SDS),但第三章症状自评量表(SCL-90)和记载医生诊断的病历并未出示,辅导员当时怀疑其材料的完整性。
王某明父亲称,当时辅导员“说了句非常侮辱人的话,说材料是假的”。
王某明的舍友对每日人物表示,王同学平时比较内向,独来独往,没有什么玩得特别好的朋友。到了大四,他偶尔饮食不正常,不好好吃饭,到饭点不吃饭就买点零食吃。
该舍友还称,有一段时间王某明说他妈妈来了,要去酒店住,后来又搬回了宿舍。6月4号晚上他没回来,室友去找他,发现他出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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