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30编辑:梓岚
古代中国的爱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及习俗约束了人们对爱情的追求。在古代的中国,婚姻嫁娶必须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果少去了这些繁文缛节,男女双方的结合就算是私订终身。许多夫妻在结合以前连见面的机会都没有,更不要说双方之间有爱情了。结婚后有幸的话,夫妻情投意合,感情日积月累,相濡以沫,白头偕老。如果不幸,夫妻二人只是同住在一间屋子里共同生活的人而已。古代中国是极端的男权社会,女子“在家从父,出嫁从夫,老来从子”。
因此妻子和丈夫之间是从属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下,夫妻之间的感情就不是平等的感情,没有离婚制度,只有男子能休妻。古代的中国是以农耕为主的社会,人口是家庭重要的资源,婚姻非常重要的目的就是繁衍后代。古代中国人的爱情、婚姻、家庭这几个概念是密不可分、相互重叠的。因此中国人崇尚终生不渝、长相厮守的爱情,除了有主观意志外,也是有着客观原因的。
古代西方的爱情:大胆自由,勇于追求
古代西方的阶级等级制度也很森严,婚配也讲究门当户对,可是在爱情的追求上,就相对大胆和自由得多。在配偶的选择上,个人有相对的自由,青年成年后可以进入社交圈子,参加各种各样的宴会、舞会。以这些聚会为平台,男女青年可以选择自己的配偶。
当然由于这些聚会大多是由同一个社会阶层的人参加,因此婚姻的对象也很有可能是同一个社会阶层的。在婚姻制度上,一般实行一夫一妻制,但是在贵族阶层夫妻双方各有自己的情人,是常有的并被默许的现象。这里反映了贵族生活的糜烂,但是也可以看出当时社会对于爱情的追求在一定程度上是宽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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