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13编辑:梓岚
比利时的人口为1115万人(2014年统计)。全国平均人口密度为333人/平方公里,是欧洲人口最稠密的国家之一。在安特卫普-布鲁塞尔-根特经济发达的三角地带,人口密度达600人/平方公里以上。三个大行政区的人口分别为:弗拉芒大区641万人,瓦隆大区357.6万人(包括讲德语的7.5万人),布鲁塞尔首都大区116.3万人。
10个省的人口分别为:东弗拉芒省136.1万人,西弗拉芒省112.8万人,安特卫普省164.3万人,林堡省79.1万人,荷语布拉班省101.4万人,法语布拉班省34.9万人,列日省101.9万人,卢森堡省24.6万人,埃诺省127.9万人,那慕尔省44.3万人。
比利时人口特点
比利时人口地理的特点是人口密度大、城市化程度高、城乡差别不明显。农村人口密度也超过100人/平方公里,但各项服务设施完善,离城市不远。与其他欧洲国家相比,比利时的城市规模比较小,其相互间的差距也不大。
关于人口增长的趋势,1856年比利时全国人口调查结果为452.9万人,到1956年达895.1万人,在100年里几乎增长一倍。但近30年来,比利时人口增长缓慢,加之外来移民数量有限,人口增长率已接近于零。此外,比利时的人口年龄结构趋向老龄化,65岁以上的老人在2014年已占全国人口的17.9%。另外,人均期望寿命有所增加,2000年为77.8岁,2013年上升到80.5岁(见表1-2)。
随着工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比利时城市人口比例不断增加,20世纪80年代已占全国总人口的85%。比利时全国20万人以上的城市有布鲁塞尔(95.9万人)、安特卫普(46.5万人)、根特(23万人)、沙勒罗瓦(21万人)和列日(20万人)。10万人以上的城市有10个,其人口占全国人口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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