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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税务制度怎么样

时间:2018-06-14编辑:梓岚

比利时的税收主管部门是联邦税务局。联邦税务局直属财政部,全国税务职工2.8万人。全国绝大多数的税款集中于直接税管理局和增值税管理局。联邦税务局在各地区设有分局。实际从事税款征收的是各分局下设的若干基层所。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均由计算机管理,纳税人不必到税务所缴纳税款,而是通过银行或邮局缴纳。

征收所实际起着追缴税款的作用,负责对没有及时纳税的纳税人追究原因,以保证税款的按时、足额入库。税收征管全都由计算机完成,从纳税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审核、核查及征收的一整套流程,形成了完善的网络。

比利时的税制是一套十分复杂的系统,其税制和税率还须不断与欧盟进行协调。税收分为直接税、间接税、特别税三大类,其中的不同税种分别由国家、地区、省和社区四级征收。目前,比利时的税收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4.3%。

直接税是在个人和产业活动结束时征收的税,分为个人税、公司税、法人税、非居民税、动产收入的特别税和预扣款。个人税是每个比利时居民或有财产在比利时的人应缴纳的税。它以个人不动产收入、动产收入、职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总和为课税基础。个人税税率依总收入多少而不同(见表4-9)。但社会福利缴款、人寿保险和慈善捐款等不计算在征税基数内。个人税由夫妻分开缴纳,有孩子者可减少部分纳税额。

公司税由所有设在比利时的公司缴纳。其课税基础是公司的总收入,包括要分出去的股份和加进的资金。公司税的征税率按总收入额多少分为28%、36%、39%和41%四档。法人税是国家、省、区的公共机构,以及所有非营利的公司、协会、教会应缴纳的税收。

法人税的征税基础是这些机构在比利时境内外的不动产的、动产的收入及其他收入,税率是16.5%~33%。非居民税是在比利时具有法人身份的非比利时居民、公司、协会、机构应缴纳的税收。税收基础是其不动产、动产等一切来自比利时的收入,税率为43%。比利时的个人所得税有从个人不动产收入和动产收入里预扣的规定;其预缴款部分算在应缴所得税总额里,并给予优惠。

间接税是对消费征收的税,对商品的定价起重要作用。间接税包括增值税、注册税、抵押税、法院档案保管税、遗产税、印花税及视同印花税、关税、消费税、饮料零售税及视同收入税。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过程中和服务过程中各个环节上所增加的价值量征收的一种税,其最终负担落在消费者头上,是一种多阶段非累进税制。

在比利时,除报刊外,其他商品的服务都要征收增值税。加工好的黄金征收1%,食品、药品、书籍、艺术品、客运、修理等征收6%;饲料、人造奶油、农用机械轮胎等征收12%,其他所有商品和服务征收19.5%。消费税是对某些特定商品征收的税,是以买卖的商品的金额或价值为基础课征的。主要消费税如雪茄烟征收16%,香烟征收55.55%,等等。

特别税是投资与就业方面的税。资金的收益在比利时不征税。此外,比利时全国有522个社区,每个社区都有各自的地方税。布鲁塞尔城区就从旅馆房间到霓虹灯,从环境到能源,征收25种不同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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