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17编辑:梓岚
第一个与我国建交国家是苏联,苏联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二天,即1949年10月2日,就宣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
1949年10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复电苏联副外长葛罗米柯:对苏联政府正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决定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并互派大使表示热烈欢迎。这一天,中苏正式建立了外交关系。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月2日一早,苏联副外长葛罗米柯就在苏联外交部召见国民党驻苏大使,告诉他苏联从现在起就与国民政府断绝外交关系。
接下来,葛罗米柯就给周恩来总理兼外长发电报,宣布决定与新中国建交,这是第一封承认新中国的电报。
苏联如此迅速地承认新中国,并断绝同国民党政府的关系,无疑是对刚刚诞生的新中国的有力支持。对此,中国政府非常高兴。
按照中共中央早已确定的“一边倒”的外交战略,新中国政府决定立即同苏联建立外交关系。10月3日,周恩来亲自起草了给苏联政府的复电,表示欢迎。
同时,中央任命以新华社记者身份常驻莫斯科的戈宝权为新中国驻苏联大使馆参赞兼临时代办,苏联则任命其原驻北平总领事馆总领事齐赫文斯基为苏联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参赞兼临时代办。
1949年10月3号,中苏正式建交。苏联成为第一个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与此同时,我国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也获得全面发展,从而大大加强了社会主义阵营的力量,对维护远东和世界的和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历史背景
新中国成立前,毛泽东代表党中央以通俗的方式阐述了未来新中国的三条外交方针。其中“另起炉灶”就是同旧中国的屈辱外交彻底决裂,不承认旧中国同其他国家建立的外交关系,要在新的基础上同世界各国建立新的外交关系。“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就是要在彻底清除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帝国主义在华特权和残余势力之后,再请客人进来,以免敌对者“钻进来”捣乱。“一边倒”,即倒向社会主义一边。
同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建交和发展友好关系就是为实施这一战略的重要步骤之一。为了同苏共中央直接交换意见,取得苏联对新中国政治、经济、外交各方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1949年6月底到8月中旬,以刘少奇为首的中共代表团秘密访苏。在中苏关系问题上,斯大林表示:中国政府一成立,苏联立刻承认。
经过
1949年10月1号,毛泽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中宣告,我国同外国的外交关系要建立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
当天下午,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即以公函形式向各国政府发出了这一公告。周恩来把公告和信件交给工作人员打印时,兴奋地说:这将是我们新中国的第一个外交文件,是通过使馆向外国政府发出的第一个照会。
10月2号晚9点45分,苏联副外长葛罗米柯致电周恩来,表示苏联政府决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互派大使。同日,苏联宣布断绝与国民党政府的外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