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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历届总统的下场

时间:2020-09-03编辑:罗生门橘子

李承晚:大韩民国首任总统,第一共和国唯一一名总统。曾任大韩民国临时政府总统。1945年归国,1948年获选总统。在任期间实施独裁统治,对韩国共产主义者和同情势力进行严厉镇压。任内爆发朝鲜战争(1950-1953)。1956年总统选举以绝对多数连任,其后胁迫国会废除总统最多连任两次的限制。1960年韩国第四任总统大选(朝鲜语/韩语:3·15)中,李承晚舞弊引发不满,导致四一九革命,被迫辞职。(因恋权而操纵总统竞选投票,引发全国范围的学生抗议,最终被迫下台。)1965年,李承晚客死他乡。

朴正熙:朴槿惠的父亲,军人出身,第三共和国唯一一名总统、第四共和国首名总统,独裁者。1961年发动军事政变夺权。1962年起代行总统职权,1963年以民主共和党候选人身份参选总统,击败尹潽善当选。其经济政策被证明是成功的,任内韩国经济飞速发展,国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升,首都汉城尤甚,其迅速发展被称为"汉江奇迹"。对新闻传媒和言论自由进行严厉限制。下令出兵越南。1972年为谋求更多的政治权力,下令解散国会,禁止所有政党和社会团体的一切政治活动,并草拟新宪法大纲,同年11月21日公布实行"维新宪法",取消总统的连任限制,使韩国进入"第四共和国"时期,之后更两度连任总统。1979年进晚餐时遇刺身亡。

全斗焕:1987年,在学生领导的民主运动压力下,全斗焕被迫同意通过全国投票直接选举总统。其继任卢泰愚,随后同意国会对全斗焕的执政生涯展开了一系列调查。全斗焕辞职后,在一座寺庙里曾闭门思过两年。1996年,全斗焕因犯叛国罪和贪污罪,被判处死刑,后减为终身监禁。1997年12月,获得韩国总统金大中的赦免。

卢泰愚:首位由国民直选的总统。上任后释放了政治异见人士,并举行公民投票修改宪法,恢复总统和国会的直接选举,确立了沿用至今的公民直接选举总统制。1987年10月第六共和国宪法通过,第六共和国建立,卢泰愚成为第六共和国首任总统。1988年首都汉城举办了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任内与包括苏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内的多个社会主义国家建交。1996年和全斗焕被判犯有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7年。1997年获金大中特赦。

金泳三:第六共和国第二名总统。任内试图深化经济及政治改革,并致力于打击贪污,以贪污罪名拘捕了两位前总统全斗焕和卢泰愚,同时对数千名政治犯实行特赦、为双十二政变及光州民主化运动时期的反民主案翻案。曾命令政府官员公开资产,导致数名官员辞职。由于允许家族企业扩张,从而产生了堆积如山的债务,播下1997年金融危机的种子。他执政的最后几周,整个国家经济已濒临破产边缘,不得不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寻求580亿美元的紧急贷款。金泳三的儿子因腐败问题被囚禁,声名扫地。

金大中:第六共和国第三名总统,第六共和国首位自由派总统。成功使得遭金融危机打击的韩国经济复苏。积极推动处理南北关系的"阳光政策",于2000年北访与金正日举行南北双边会谈,并发表了《南北共同宣言》,这使他赢得当年的诺贝尔和平奖。与邻国日本合作举办了2002年足球世界杯。金大中在诸位韩国总统中命运是最好的。但他执政后期出现的公司丑闻,给他的政治生涯蒙上阴影。

卢武铉:第六共和国第四名总统。2004年3月12日,国会通过弹劾议案,卢武铉被停职受查,5月14日宪法法庭推翻弹劾议案,卢武铉获恢复职务。延续了金大中时期的阳光政策,2007年与朝鲜联合发表了《北南关系发展与和平繁荣宣言》。成立了亲日反民族行为者财产调查委员会,调查和清理亲日派的财产。设立世宗特别自治市,以行政迁都的形式设定该市的行政中心城市地位。下台后,因贪腐案于2009年接受司法调查,5月23日跳崖自杀,抢救无效身亡。

李明博:李明博几乎是韩国唯一一个能够全身而退的总统,但也在2012年因其兄长、前新世界党议员李相得及亲近助手腐败一事为其政治生涯抹上了黑点。且卸任仅9天,就因此前购买内谷洞私宅地皮案和对普通民众的非法监察遭到市民团体和电视台劳工组织的举报和起诉。

朴槿惠:2017年3月10日上午,韩国宪法法院对朴槿惠弹劾案做出“通过弹劾”的最终决定。8名法官对该案的表决结果为8票一致通过。宪法法院代理院长李贞美宣读判决书近20分钟后,正式宣布弹劾案通过。即刻起,朴槿惠将立即被免去总统职务,成为韩国历史上首位被弹劾的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