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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审判甲级战犯名单

时间:2020-09-07编辑:罗生门橘子

甲级战犯,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A级战犯。他们被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所条例的第五条的(甲)定义了“对和平的罪,即公布宣战的又不公布的侵略战争,或国际法,条约,协定再违反誓约战争的计划,准备,开始,或完成。若为了达成右诸行为的哪个的共同的计划又对共谋参加。根据远东国际军事审判受到有罪判决,指名被认为是战争犯罪人。

日本帝国主义七名甲级投降战犯(绞刑):东条英机、松井石根、武藤章、坂垣征四郎、广田弘毅、木村兵太郎、土肥原贤二。

甲级战犯,一般而言,根据远东国际军事审判受到有罪判决,指名被认为是战争犯罪人。所谓A级的A,是在同条例的英文arter of the 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 for the Far East中(a)的事里来历的单纯的分类,并不是象屡次被误解一样地指向罪的轻重。为了在太平洋战争中裁判完成了军事作战和国家政策的指导的作用的人物,制作罪状裁判了的时候的彻底也是分类上的。

同时,同样的法理被做的审判,在纽伦堡审判德国的重大战争犯罪人,符合所谓A级战犯的被告,与主要战争犯罪人(major war criminals,Hauptkriegsverbrecher)。是与在日本作为重大战争犯罪人的A级战犯专门被追究了“对和平的罪”的人对于,是在德国与主要战争犯罪人专门被追究了“对人道的罪”的人。没有在德国与A级战犯称做纽伦堡审判的被告的习惯。

甲级战犯为犯有“破坏和平、发动侵略战争”的战犯。详细控罪指:“作为领袖、组织者、鼓动者或从犯;策划、执行计划或秘密计划;发动侵略战争或违反国际条约之战争。”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受审的甲级战犯全都被控以上罪名,另加其他对个别国家发动战争的罪名。甲级战犯主要为掌握决策权力的军队或政府中之高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