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4-17编辑:历史狂流
一个民族的性生活、性习俗是“淫”还是“不淫”,有不同的衡量标准,我们只能以现代常人的眼光来理解它。性风气形成的原因有它的民族性、历史性、环境影响和统治阶级文化的影响,在社会生活中,占主导地位的文化往往都是统治阶级所倡导的文化。奴隶主和封建帝王们的淫乱风气不仅使整个统治阶级腐烂了,而且往往会影响到整个社会。淫乱不仅是一种个人行为,而且变成了一种社会现象。
在古希腊,与女性的幽闭境遇相反,男子所追求的却是一种无约束的甚至是放纵的生活。希腊民族本身就有一种欢乐和活泼的本性,他们常常是直率地表露自己的情欲,追寻生动而强烈的快感。阿里斯托芬的诗中常常描写这一类极坦率而风趣的肉体生活。古代希腊人对性生活毫不忌讳,行为放纵,说话也十分分明。他们豁达乐观,把人生视为行乐,最虔诚的膜拜在希腊人那里也变成了民众的娱乐。希腊人心目中的天上是一个永远不散的筵席,那些快乐而长生的神祇,永远都在歌舞饮宴,寻欢作乐。
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有许多神话,一直流传至今。这些神话里的神祇,不论男女,性生活都十分活跃,数不清的爱情故事和枝叶蔓生的性纠纷,构成了这些神话的主要情节,而后世的艺术家们则用细腻的艺术手法对这些风流韵事加以描绘。围绕罗马和希腊万神殿中的主神宙斯和丘比特、维纳斯等展开的神话故事,大量是神仙与神仙、神仙与凡人之间的爱情争夺与性生活,特别是那个“众神之神”宙斯,玩了数不清的女神和凡间女子,实在堪称是一个“大淫棍”。这些神话故事实际上反映出人间的性生活状态。
在西方的历史上,淫风最盛的是古罗马。有的历史学家评述,古罗马的灭亡主要是由于它的淫乱,这不是没有道理的。古罗马人粗野、放纵,他们既放纵性欲,也放纵其他方面的一切欲望,“酒、色、财、气”并举,有时简直放荡到了洪水泛滥的程度。
在古希腊和古罗马,人们都喜欢沐浴,所不同的是,古希腊盛行冷水浴,而古罗马人则喜爱温水裕古罗马浴场规模之大实在惊人,古罗马大浴场首建于罗马首任皇帝奥古斯都(公元前27年至公元14年),到帝政末期时,建立了阿格里帕大浴场和850个小浴常据史学家吉朋记载,当时有个卡拉卡拉大浴场,占地124400平方米,同时可供2300人入裕罗马帝政初期比较重视整饬风纪,男女要分别入浴,入浴时间限定在白昼;可是到了帝政末期就变了,男女混杂,夜间也可共浴,浴场因此堕落为淫荡之地。当妓女入浴时,浴场就充斥了猥亵下流的语言与欢笑;甚至连良家妇女也公然在陌生的男人面前由女奴伺候洗身,而毫无羞怯之意;调戏妇女和淫乱的事更是层出不穷了。
宴会和沐浴一样,这些日常活动都和淫乱结合起来了。在古罗马,普通人一天进食两次,而王公贵族却要进食四次,其中以晚餐为最正式。暴君尼禄的宴会,就是这类宴会的典型,这种宴会是美酒佳肴和性的饱食。主人在宴会中出示其妻妾的艳姿,使宾客目眩神摇,同时还有神女在旁斟酒伺候。连一向严谨的古罗马的政治家、雄辩家和哲学家西塞罗在晚餐时也有神女伺候,一面爱抚着她们冶艳的肉体,一面进食。
社会上淫荡的性风气往往也通过节日的形式表现出来,疯狂的罗马花节就是这样。根据泰西塔斯在《年代记》中所述,这个也被称为“维纳斯节”的花节,始于伽尔巴皇帝时,是祭祀神女弗罗拉的庆典。弗罗拉是台比留帝的宠妾,这个皇帝的肩膀和手臂上常留有她的抓痕和啮痕,由此可见这个女人的泼辣和他们关系的亲密。这个女人死后,把庞大的遗产全部献给了罗马市民,因此人们为她建立神庙,尊为女神。每年4月26日至5月23日在近一个月的时间内,罗马为她举行盛大的庆典。这应该说是妓女们的庆典,20万妓女同时涌向街头,穿着裸露胸部及半透明的薄纱衣裙,透过衣裙可以看到她们的裸体也化了妆。这个庆典最引人注目的是,数百名娼妓用拖绳拉着一把巨大的花束,花束上面载着一个庞大而坚挺的阳具。她们把它安放在神庙中的弗罗拉神体内,那是一个阴户的仿制物。当阳具和弗罗拉的阴户进行规模巨大的媾和后,就在圆形剧场的舞台上举行表演,少女们只穿着围在腰际的丝绸裙子,任它随风飘荡,彼此争妍斗艳。在这期间,妓女们还为男子提供了免费的“维纳斯之服务”。这一庆典一直延续到16世纪才退出历史舞台。
在古罗马和古希腊,“性节日”是很多的,决不仅是花节。例如酒神节、纪念维纳斯的节日和牧神节等。这些节日起源于性崇拜,但以后则演变为一种社会淫乱活动。
酒神节是古罗马和古希腊的一个节日,是为了纪念酒神兼司种植之神巴卡斯和他的妻子阿里阿德涅的节日,这是一个春季节日,在3月17日,也就是种植日。这一天,人们抬着这个神的象征,即一个巨大的男性生殖器的形象,走过罗马的大街小巷,希望神来保祐农作物的生长。在拉文纽姆,一个巨大的男性生殖器形象安放在广场上,人们给它戴上了由该城可敬而尊贵的主妇们制作的花冠。在乡村,人们以最粗俗的性放纵来过这个节日,男人和女人在路边乱交,以“纪念”酒神的婚姻。平时他们也有这么做的,但是因为在这个节日停止劳动,而且有大量的葡萄酒供应,所以他们做得更欢快,甚至更疯狂。此外,还有些秘密团体在这个节日举行秘密仪式,只准会员参加,年轻男子到了20岁可以入会。男人和女人在夜间集合在一起,葡萄酒大量供应,他们不久就喝得酩酊大醉,接着就进行乱交。知情人不论男女如果反对,就被杀掉,以免他们对外声张。
这些人的狂欢往往是以神的名义进行的。18世纪欧洲有一位历史学家描写道:啊,祭神仪式!好一只名副其实的柴郡猫!在集体意识的边缘上透过烟雾发出微弱的光,像海市蜃楼向文明的心灵发出野性的呼唤,猛烈、险恶,却永远是个诱惑。
想像一下,浓密的松树使空气弥漫着树脂的香味,挡住了爱琴海酷热的阳光。落在地上的松针为林间的小空地铺上了一层柔软诱人的地毯,地毯中间竖立着酒神的头像方碑。一只山羊的叫唤声宣告了一群男人、动物和女人的到来。女人在前面带路,男人紧随其后,步履蹒跚,已经有些醉态。不管男的女的,或者都是半身裸露半身披着动物皮,或者全身裸露头上戴着藤蔓花冠。当乡村乐器奏出笨拙的音乐时,他们把动物拴了起来;篮子里装满了无花果、一串串熟透的黑色葡萄、用叶子包起来的干酪、鲜嫩多汁的烤肉和蜂蜜蛋糕。盛宴开始了,黑色的烈酒从山羊皮囊和葫芦里倒了出来。他们祷告、念咒语。但是,酒是一种更有效的催化剂,它已经发挥了它的魔力,整个场面充斥着赤裸裸的性欲望。随着活泼的音乐,他们开始跳舞,他们变得疯狂、喧闹,舞步越来越快,越来越淫荡。还穿着衣服的这会儿也已经一丝不挂,已经脱得精光的则欲火难耐。手在温暖的棕色胸脯和黑色奶头上游荡,抓住膨胀的生殖器官。舞会结束,淫荡开始;男男女女自由自在、毫无节制地作乐,他们相互交换同伴,热乎乎的空气中飘荡着淫荡的声音和气味。他们只有在需要恢复已经消耗殆尽的体力时才停下来吃喝;现在,声音变得更加急切;肉体与肉体碰撞的声音,酒不小心喷到身上引起的咕哝声,轻轻的快乐的尖叫声。当下午太阳的阴影越来越长,当这些参加祭神的人在地上东歪西倒、断断续续地睡着之后,远处传来了轻轻的、隐隐约约的芦笛声。长着山羊耳朵、尾巴、腿和角的森林之神萨梯,在他们的意识中若隐若现,在他们的眼前舞动。#p#分页标题#e#
可是,不论一些民众是多么陷于疯狂、纵欲,当时的社会舆论对此并不认可,认为这是腐败的和堕落的。以色列的先知们、异教的哲学家们、“上帝的儿子们”都谴责他们,并力图制止他们。以西结说:“你又将我所给你那华美的金银宝器为自己制造人像,和他行邪淫。”当时的一些统治者经常对这些淫荡节日的活动严厉禁止,正像古罗马的统治者禁止举行酒神节的仪式一样,有些统治者甚至把主持这些淫荡节日的祭司和崇拜者、积极参加者处以死刑。但是,这并不说明统治者的道德多么高尚,他们自身的淫乱活动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制止和镇压淫荡节日的活动,是因为这些活动会造成许多社会混乱,从而会影响王公贵族们的统治。
这种纵欲、狂欢的风气似乎“源远流长”,尽管人们都说古罗马人野蛮、淫乱,但是到了中世纪初的欧洲,纵欲之风还是相当盛行。在当时的法庭记录中可以发现许多对淫乱罪的判决,这些罪行包括未婚私通、通奸、乱伦和同性恋。8世纪时,那位将罗马基督教传入英国、以后被尊为圣徒的卜尼法斯抱怨说:“英国人完全无视婚姻关系,他们不要合法的妻子,像马或驴一样过着放荡和淫乱的生活。”那时,处女贞操并不十分为人们重视,私生子也不低人一等。男子常常寻求壮阳之术,他们相信魔法,甚至食用兰花根,因为兰花根的形状很像男子睾丸。当时的衣着也大致反映了人们的道德观念,男子的外套很短,甚至遮不住臀部和下身,下身只用一只小袋套住,这只小袋与其说是为了遮羞还不如说是突出了男子的生殖器;女人的裤子是紧包臀部的,她们乳峰高耸,据说“上边可以站立一支蜡烛”。早期教会对卖淫采取了宽容的态度,并肯定了它的“价值”。教会虽提倡禁欲,但医生们却唱反调,认为禁欲是不明智的,对健康也不利,有时医生还要求病人增加性交频率,以此作为治病的方法。最令人惊讶的是,在公元610年,爱尔兰的阿尔斯特女王率领着她的宫廷命妇们来见库楚雷恩,女王和宫廷命妇们上身赤裸,并将裙子撩起,显露下身,为的是表示对库楚雷恩的极大敬意。
在“黑暗的中世纪”里,从表面上看,欧洲的淫风稍戢,但实际上它是以一种更加扭曲、畸形的形式悄悄蔓延。例如,“道貌岸然”的修士和修女们大肆纵欲,修道院有时变成私生子的产院;人们猎杀“女巫”却在虐待无辜的女子身上宣泄畸形的性欲。中世纪过去以后,社会上的淫风又公开蔓延了。
除了这些节日的狂欢以外,在一些公开的交际场合,性放纵也是肆无忌惮的。1670年,伦敦城出现了一个“舞蹈俱乐部”。据沃德说,这一俱乐部的成员主要是“暴徒、浪子和妓女”,“这一俱乐部的成员资格毫无限制,只要能合着拍子扭动屁股和四肢,就可以参加这一组织”。他又写道:“合着乐声扭动屁股,除了是一种舞蹈之外,也有其他的意思。”参加者们常常跳舞跳到发狂的境界,其主要目的是追求性刺激,当他们跳舞乏味了,想换一种花样玩玩时,就可以男女携手地进入那些为他们特意准备的房间去进一步地“狂欢”了。
在这种风气影响下,性犯罪也泛滥起来了。当时有些富有的堕落者建造秘密淫窟,引诱良家妇女前往并玷污她们。例如,英国的查特里斯上校在霍恩比堡有一间密室,有专人看管,作为秘密淫乐之所。还有威廉·道格拉斯,人称“老Q”,因为在皮卡迪利大街138号和他在里士满的别墅举办臭名昭著的狂欢聚会而出了名,由于他的所作所为,他的住所被人们称为“淫徒之家”和“极欲之窟”。
在18世纪的英国,又出现了和淫乱相联系的性暴行,出现了形式狂暴和极端的三种狂热:一是“强奸热”,二是“玩弄幼女热”,三是“性虐热”。社会上有些男子热衷于强奸与虐待幼女,看她们出血,听她们痛苦地呼叫,从而感受到一种“征服者的快意”。
对于绝大多数平民百姓来说,当然还是平平稳稳地过日子,可是,性放纵的风气也影响了寻常百姓家。例如,婚礼的风气也开始改变,由庄严肃穆而变为淫风大炽。布伦格在《基督教的婚礼》一书中写道:大清早,参加婚礼的人就吃喝开了,直到祝祷开始时,他们还不停歇,当轮到他们讲话时,大多数人已是半醉不醒了。宴会之后是一场庆贺活动,新娘被带进了跳舞场地,这时,人们开始欢闹,大家又蹦又跳,舞步速旋,妇女们衣袂纷飞,跳舞者们都像着了魔,抛开了所有的羞耻之心,纵情欢乐。晚餐之后,人们意犹未尽,他们闯进新房,在那里放声大唱,有人还举着小号拼命地吹,不少人以调戏新娘为乐,有的男女来宾甚至另找地方去举行他们“露水夫妻”的“婚礼”了……
直到今天,以上的这些风气还有遗留,不仅遗留在未进化民族中,也遗留在文明国家中。例如澳大利亚悉尼“国王的十字街”有个大喷水池,人们在圣诞节前夕(那时澳洲正值夏天),不少人全裸体跳进喷水池狂欢,不相识的男女可以相互亲吻以至性交。德国和西班牙南部地区也有类似的风俗。中国西南地区有的少数民族至今在重大节日仍有性狂欢,不相识的男女裸体在河中洗澡、打闹,或是在山上野合。在不少农村地区至今仍有闹新房的风俗,“三天无大斜,新娘常常被调戏、侮辱。为什么从古到今全世界此风如此长存呢?
如果仅仅用道德水平来分析,是不够的。对于开化民族来说,离开群婚杂交的历史已有几千年了,但是在人的大脑深处还保留了几百万年来群婚杂交的记忆,甚至有时还有这种要求和冲动。在本书第五章第四节谈到妓女的起源时曾谈到一种庙妓和神妓,这是带有“赎买”性质的,因为在群婚杂交的情况下,女子要献身给一切男子,现在实行一夫一妻制了,女子只献身于一个男子了,她们还要在一定的时期内、在神的面前献身给其他男子,作为一种“补偿”。节日、庆典、婚礼也是如此,在平时,人们不能群婚杂交了,那么就借着节日、祭神、婚礼,大家纵情欢乐,来个性的大发泄。人在性问题上有其自然性即动物性,要求放纵、发泄、随心所欲;可是人在性问题上又有其社会性,即用道德、法律、情操、知识来控制自己的性行为,不能放纵和随心所欲。这两者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社会越发展,人类越文明,性的社会控制(包括个人的自我控制)的力量就应该越强。而历史发展到今天,这种性的社会进化的过程远不能说是已经完成了,那些性放纵、性狂欢以至性犯罪,实质上都是人类性的社会进化尚未全部完成的表现。#p#分页标题#e#
以上所述的淫风,基本上存在于市民社会的范围之内,而“上层社会”的人士们,有权有钱,对淫乱、性放纵就更无顾忌了。这不是局限于君主或他周围的少数人,而是蔓延到整个统治阶级内部和社会中上层人士,甚至对平民百姓也有一定的影响,在这方面,法国是较为典型的。
如前所述,17世纪末到18世纪初执政的菲利浦二世搞了一个“亚当节”,几乎是夜夜狂宴,美丽的贵妇人以夏娃般的姿态聚集着,宴会达到高潮时,男女就实行乱交。这个时期,在宫廷贵族淑女之间,还流行一种“晨谒”之风,在早晨,绅士们可以一面欣赏妇女们睡觉、化妆、晨浴的情况,一面和她们愉快地交谈,如果彼此有意,一大早就两情缱绻也十分平常。“晨谒”是使人欣赏自己,就像销售珍宝那般具有魅力的品评会,这些宫廷妇人和贵妇人脂粉不施,揽镜自照,透过她们单薄的衣衫可以看到她们散发着青春魅力的裸体,男性们禁不住目眩神摇,怦然心动。这正如卡萨诺瓦在《回忆录》中所写的:“她们故意要男人帮她们换衣服,穿衬衣,轻柔地碰触她们,希望他们充满诱惑的手伸入她们的衣服之中。”路易十四世的玛利王妃的宫廷之中,有个以美艳著称的夫人,常常故意请一些贵族男子来“晨谒”。在这些男人面前,她常常大胆地展露她的身体,甚至一丝不挂。英王查理二世的宫廷中也有此风,参加朴兹茅斯夫人“晨谒”的十多名绅士,如同观赏秘密表演一般,群聚在她的香闺中。
在英王查理二世执政的时期,有一个彭布罗克女伯爵,约翰·奥布里在谈论她的时候说:“她是一位美丽的夫人,鹅蛋脸,棕色头发,生活优裕,十分聪明。她十分淫荡。春天,常常命人将雄马和母马牵进自己的房间,亲眼看着它们交配,以此取乐。看完之后,她就与自己的情人云雨一番。索尔兹伯里伯爵、驼背的塞西尔就是她的情人之一。”
在1631年4月5日的一份法庭审讯记录上,可以看到一个名叫默文·卡斯尔哈温伯爵荒淫透顶的生活,他和几个男仆共睡一床,进行鸡奸,还唆使他所宠爱的两个男仆斯基普威思和安提尔去奸污他的妻子和女儿。
伯爵的女儿作了如下证词:“起初,伯爵逼我,要我和斯基普威思睡觉,他对我说,我应该躺着不动,听凭斯基普威思摆布。我和斯基普威思干那事时,伯爵就在一旁看着,当时许多仆人也在常……第一次,他将一种油膏抹进我的下身,因为那时我只有12岁。这一切都是在伯爵的指示或操纵下进行的。”
伯爵夫人的陈述如下:“我们结婚后的头一个或第二个晚上,安提尔爬上了我们的床,伯爵对我说了一遍不堪入耳的脏话。他说,我的身体是他的,如果在他同意的情况下,我和任何男人睡觉,过错都不在我,而在于他。他也让斯基普威思脱光衣服进我们的卧室。他喜欢让仆人裸体站在他的面前,还逼迫我也看他们,要我赞扬他们的阳具。他曾命令一个名叫布罗德韦的仆人和我睡觉,我想反抗,但他却捉住了我的双手和一只脚。……他喜欢看别人性交,还让安提尔也这样和我干。无论我如何喊叫和反抗,他却毫不在意,只是一味鼓励强奸者。”
仆人们在法庭上也都证实了以上情况,一个仆人说:当斯基普威思强奸伯爵夫人时,伯爵就站在一边。他还鼓励斯基普威思和伯爵夫人生一个孩子,说他宁愿要一个斯基普威思的孩子。
另一个仆人还说,这个伯爵养着一名叫布兰迪娜的女人,她是伯爵和男仆们共同的妓女。有一次这个女人连续七小时受到伯爵和仆人们的糟蹋,最后昏死过去。
最后,这个伯爵被判处死刑。可是,这就能阻止当时社会上的淫乱之风吗?
受当时社会风气的影响,当时欧洲的大学生们生活多很放荡。当时有部小说描写过他们的生活情景:“在吉那的大学生,几乎人人拥有所谓的‘美人’,她们往往是身份卑微的姑娘。这些大学生如果不离开这个城市,也就不会离开她们;如果毕业而离去,就把她们让给学弟们。在吉那城,几乎从一般百姓到大学教授的女儿都和大学生之间有过一段缠绵的恋爱史。”大学生们多半住在租赁的公寓宿舍里,房东对他们甚至“亲切地招待至床上”;寡妇经营的宿舍,一定有两三个大学生“每天晚上轮流和她睡觉”。这是无比的放荡,是一妻多夫的不正当关系,同时也是大学生们玩弄一些姑娘的道德败坏。不过,当时这种行为是不受批判的,相反,还很受一些妇女的欢迎,比起她们那不中用的丈夫,朝气蓬勃的大学生当然更有诱惑力;而且和大学生来往,面子上光彩,事后也不会产生无谓的纠纷。
在男权社会中,在淫乱成风的环境里,少女往往是被玩弄、被损害的对象。但是19世纪时,少女们大都变得“聪明”起来了,她们不愿再因为私生子或堕胎而受尽痛苦,所以她们不再随便和男人超越最后一道防线,一到紧要关头,她们就会采取一种抑制的方法,那就是“浮拉特”的恋爱游戏。这是从19世纪的英国开始的,是表示“亲昵、戏弄”的意思,最初是向对方吹吹气,接吻和轻轻抚摸,以后逐渐增加幅度,进一步爱抚,以不性交的方法达到性高潮。“浮拉特”对女子来说,是既达到相当程度的性满足又防止怀孕的自卫恋爱术,在小市民阶级中间,这种游戏迅速地蔓延开来,19世纪法国小说家马塞称呼玩“浮拉特”游戏的女子为“半处女”。可是,后来这种游戏逐渐被一些社会人士指责为伪善和不道德,例如汉娜·波尔女士和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前期最有权威的性心理学家哈维罗克·霭理士等人批评说:“‘浮拉特’是极为不健全的行为。只要不弄破处女膜,就可以以处女结婚,这是骗人的行径;如果是忍不住冲动而超越防线的少女就被认为是淫妇而受罚,两者比较究竟是哪一方纯洁呢?”这种观念上的矛盾现在仍然存在。当时,在伦敦、巴黎、维也纳等地都有为青年男女享乐而设的专用的恋室。以往他们是在树阴下、公园的长椅上、温室里或双亲不在时的私房内谈情,后来就堂而皇之地在茶室的座椅上享乐,甚至妓女也混杂其间,风气更加败坏。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的不少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艺术家都是性放纵、性变态者,他们可能受了时代潮流的影响,也可能反过来又影响了社会和时代的潮流。例如,法国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卢梭是个自恋狂,具有伊底帕斯情结。他在《忏悔录》这一著名著作中坦率地表白了他的私生活和性经历。如果想要了解18世纪中叶思想家的人性,这是一份珍贵的资料。法国18世纪小说家沙德是个著名的性施虐狂,而19世纪奥地利的历史学家、小说家马索是个性受虐狂,对他们的详细情况将在本书第九、十章加以介绍。#p#分页标题#e#
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浪漫文学的巨匠司汤达,被讽刺家茨维克评论为“相貌低俗的恋爱骑士”。他的肚皮如啤酒桶大,双脚外八字,满脸青春痘,酒糟鼻,小眼睛,脖子又短又细,从任何角度来看,他都不像一个会恋爱而纵情冒险的文人。可是他一生都在不断的失恋或是陷入单恋的情结之中,每次都搞得一塌糊涂,所以写恋爱小说变成了他的寄托,也是他的理想。描写华丽的罗曼蒂克情节和不惜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激烈爱情是司汤达文学的主流,也是他的名著《红与黑》、《巴马僧院》的特点。有人认为,在这世上没有一个人像他那样在私生活和小说之间有这么大的差距。
在女作家中,19世纪法国的乔治·桑是个“性自由”的鼓吹者,也是个亲身体验的实践家。她女扮男装,一辈子不断地更换情夫,而且性欲亢进。她1804年出生,是巴黎贵族莫利斯·杜邦的女儿,她的面貌酷似母亲,是一个绝代佳人。德国著名的浪漫派诗人海涅曾以“栗色长发垂肩,幽静的双眼溢出亲切的微笑”的诗句来称赞她的美丽。她18岁时和一个富有的男爵结婚,生有一子一女。她认为丈夫不解风情,所以另有情夫,第一个情夫是个法院的差官,意志薄弱;第二个情夫身材魁梧,但缺乏教养;第三个是裘尔·桑德,很符合她的理想,于是就离家出走,在巴黎和桑德同居。以后她就写小说,1831年在《巴黎评论》杂志发表短篇小说《第一夫人》,接着发表长篇小说《安迪安娜》,开始名声大噪。她的小说大都是自传式的恋爱小说,很大胆地描写性爱,许多内容都源自她自己的性感情和性经验。例如1833年所发表的《里蕾亚》实际上就是她和第一任丈夫夫妻生活的自白,在当时的文坛引起很大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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