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1-04编辑:梓岚
中国古代是否存在井田制,长期以来众说纷纭。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两大流派。
一说中国古代井田制是存在的。《孟子•滕文公上》:“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
《周礼•地官•小司徒》:“九夫为井,四井为邑。”以这些史料为基础,学者们对井田制的形式、性质及出现的时间各抒己见。有的学者认为,井田制类似于古代罗马的百分田,以郭沫若《奴隶制时代》一书为代表,指出井田制就平坦的地面,划分出有一定面积的等量方田,分配给臣下为俸禄,一方面作俸禄多寡的标准,另一方面作考验耕者勤惰的标准。
有的学者认为,井田制属于村社土地,以杨宽《古史新探》为代表,强调井田有公田私田之分,公田即“籍田”,是集体耕作的耕地,私田是平均分配给各户的份地,这是一种村社土地制度。
有的学者认为,井田制是公社所有制,以徐喜辰《井田制度研究》为代表,提出井田制是一种从公有制向私有制转变的中间阶段的古代公社所有制。商代的公社所有制即井田制,商代的邑就是公社,公社的土地分为“公田”和“私田”两种。
公社的农民——“众”或“众人”,是农业生产的主要承担者。他们通过公社领得自己的份地,并助耕公田,这就是“殷人七十而助”。有的学者认为,井田制不是土地国有制,而是阶级社会次生公社的土地所有制,以杨作龙《周代井田制问题商榷》为代表,主张井田制存在时间不限于奴隶制时代,而是很早以前就有,后代也一直有残余,它先是一种方块田,然后配上排水的沟洫。
还有的学者认为,井田制产生于中国奴隶制的形成阶段,其标志是沟洫灌溉和耒紹耕作。井田制只是一种田田制度,一种计算赋役的制度。此说以田昌五《解井田制之谜》为代表。总之,在承认中国古代井田制存在的前提下,各家在井田制的形式、性质及出现的时间等问题上仍多不同意见。
一说中国古代井田制纯属子虚。持论者明确否认井田制的存在,以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胡寄窗《关于井田制的若干问题探讨》等为代表。范氏认为,西周不存在一井九百亩的区划,与邑密切相关的井,是饮水用井,而非孟子说的井田的井。胡氏认为,《孟子》中的井田,是中国古代一种空想,应该把井田制与井田思想分开看,中国古.代不曾存在过井田制,但井田思想作为一种美好理想却存在于整个封建时期。
经过长期的纷争考辨,人们还是要问,中国古代井田制究竟存在过吗?
更多未解之谜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