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1-09编辑:历史狂流
古时江东与江西并存,为何现在只剩江西不见江东这是为何呢?
“江西”作为行政区域名称由来已久,从唐代正式确立至今已有近1300多年。这个历史悠久的行政区域历经唐、宋、元、明、清、民国,直到新中国成立,期间虽然管辖区域有所增减,但却始终没有变更过名称。
据明末清初散文家魏禧所著的《日录杂说》记载:“江东称江左,江西称江右,盖自江北视之,江东在左,江西在右耳。”自古以来,这里人文荟萃、物产富饶,素有“文章节义之邦,白鹤鱼米之国”的美誉。那么,江西在唐代以后是如何逐步确立其省级行政区域的划分?“江西”和“江东”是如何此消彼长,而“江东”又是怎样消失的呢?
有“江西”没“江东”
在中国的34个省级行政区中,许多省份名称都是以祖国的大好河山命名的,其中不乏互为呼应的名称,譬如以太行山为分隔的“山东”、“山西”,黄河两岸“河南”、“河北”,一湖(洞庭湖)之隔的“湖南”、“湖北”,但偏偏作为中国第一大河的长江,有“江西”,却无对称的“江东”。
在江西师范大学从事江西地方史研究的廖华生副教授告诉记者,“江西”一词出现,还要从唐朝说起。唐朝初期,疆域辽阔,唐高祖改隋末郡制为州,州长官则又随汉朝称刺史,各州成为一级行政区划,再下一级就是各县,实行州县两级制。如此两级制,历史上在秦朝也实行过,当年秦始皇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取消分封制,推行郡县制,废诸侯,立郡县,分天下为三十六郡。
但到唐朝,天下早已不是秦朝建国时的区区三十六郡规模,唐朝的州数激增到了三百以上,如此庞大的一级行政区,让中央政府管理非常不便。传说唐太宗李世民曾经对州县制大为苦恼,各州长官们的名字数百根本难以记住,只好将他们都写在屏风上。
江西隶属贞观十道之江南道
于是,唐太宗李世民将唐朝行政区域重新进行了划分,这也成为中国历代行政区划沿革中比较重要的转折点。唐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唐太宗将天下按照山川形势、交通便利等情况分为十个“道”,按需要设监察性的官吏协助中央监管州级行政区,在较长时期内,唐朝都一直采用了“道州县”三级制。
廖华生说,这十道分别为关内道、河南道、河东道、河北道、山南道、陇右道、淮南道、江南道、剑南道和岭南道,南北各占5道,史称“贞观十道”。其中,江南道范围极其广袤,包括长江以南、南岭以北、西至今贵州、东至海的整个华中地区,大致相当于今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四省,江苏、安徽的长江以南,湖北、四川江南的一部分及贵州东北部的地区。
江南道地界太广,加剧了地区发展失衡。唐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唐玄宗将十道细致分为十五道,山南道分为东、西二道,关内道长安附近增设京畿道,河南道洛阳附近增设都畿道,江南分设江南东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
至此,江南西道的简称就是“江西”,这也是“江西”二字的最早由来,而当时“江东”也是同时存在的。江南西道(治豫章,今南昌),由今江西、湖南二省,安徽南部、湖北东部长江以南地区组成。江南东道(治吴县,今苏州),则由今浙江、福建二省及江苏长江以南地区组成。
宋朝改“道”为“路”
在唐朝行政区划的影响下,宋朝地方行政区划同样实行州、县二级制,但特设“路”为一级行政区,与唐朝的“道”有相似之处。“由于南方经济迅速发展并超过北方,南方的版图得以进一步细化,尤其是古扬州地区(此处古扬州有广泛的地理概念,包括了今淮水以北、黄海、长江广大地域内的江苏、安徽、江西、浙江、福建等省),江西、福建已经和今天的版图差不多了。”廖华生介绍道。
北宋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颁行的《元丰九域志》中记载了23路行政区划,其中的江南西路,由洪、虔、吉、袁、抚、筠六个州组成;江南东路,由宣、歙、池、江、饶、信、太平七个州组成。到了南宋,政治经济中心转移至两浙东路,嘉定元年(公元1208年)共有17路行政区,江南西路由江、赣、吉、袁、抚、瑞组成,江南东路由徽、池、饶、信、太平组成。虽然江南东路的州府比江南西路的州府多,但这一时期的江南东路辖区已大大缩小,自唐到宋,江南西路仍比江南东路区域范围大。
元朝江南西路成江西行省
到了元代,元世祖忽必烈在地方设立行中书省,作为朝廷中书省在外地的代理机构。虽然它最初是一种临时设置,并只管军事,但后来演变为兼管民政,其长官也由中央官吏演变为地方官吏。行省制一直从元朝延续至清朝,持续了近6个世纪。
元英宗至治年间(公元1321~1323年),全国共有12个一级行政区,分别是1个中书省和11个行中书省。中书省为中央机构中书省的直辖地区,包括今北京、天津、山西、河北、山东以及河南和内蒙的部分地区。11个行中书省分别为岭北、辽阳、陕西、河南、江浙、江西、湖广、云南、四川、甘肃、征东。
“江西行省此时已有17路和9个直隶州,区域含今江西、广东的绝大部分地区和广西部分地区等。”廖华生告诉记者,“如果说在行省制度下,南宋的江南西路只是换个马甲又成了江西行省,那么很显然,江南东路就没这么好福气了,虽然一度被改为江东宣慰司,但随着元朝对南宋故地统治的巩固,江南东路就与两浙东路、两浙西路、福建路一道划入了新成立的江浙行省。”
明朝江东逐渐消失
明太祖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行省制度被承宣布政使司所取代。承宣布政使司下设府和直隶州,府以下有县和属州,各州以下有县,形成了一个省府州县四级制与省州县三级制并存的大体格局,巡抚成为各省权力统一的最高长官。
明朝在全国共设置15个省级单位,称为“两京十三布政司”,包括:北直隶、南直隶、陕西、山西、山东、河南、浙江、江西、湖广、四川、广东、福建、广西、贵州、云南。元朝的江浙行省被拆分,一部分归入南直隶,一部分留属浙江,廖华生说:“最早在唐朝与江西对称的‘江南东道’,其地理区域的划分至此消失,‘江东’不复存在。”
清朝江西与江南合称“两江”
“有意思的是,清朝又出现了与江西相对的‘江南’省,但它很快成了笑话,‘江南’不南,其北界甚至延伸到了黄河以北,叫‘河北’省也未尝不可。”廖华生说。
原来,在满清入关后,于清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延续明朝制度,将原明朝的南直隶改设为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即江南省,巡抚衙门设于江宁府(今南京),江南省的范围大致与今江苏省、上海市和安徽省相当。如此庞大的江南省,地域却跨过黄河,且其大部分都位于长江以北,叫“江南”之名实在滑稽。
廖华生说:“江南省与江西省当时并称‘两江’,而非今天大家认为的江苏省和浙江省。”江西省大体沿袭了唐代的“江南西道”,江南省虽与宋朝“江南东路”都以南京为治所,但辖区却大相径庭。按理说,江西本就属于江南,却与江南成了“并列关系”,实在让人啼笑皆非。清康熙年间,江南省最终被拆分为安徽、江苏两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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