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14编辑:梓岚
清代科举制度中对五类贡生的总称.包括:恩贡、拔贡、副贡、岁贡和优贡。这五类都是正途出身资格。另有捐纳取得的贡生,称为例贡。
岁贡
各省廪生内按年资,府学岁一人,州学三岁二人,县学二岁一人,一正二陪。
恩贡
国家庆典或登极,按照岁贡名额加一次贡士之举。以当年正贡为恩贡,次贡作岁贡。
拔贡
顺天六人,直省府学二人,州、县学各一人,十二年选拔一次,雍正乾隆年间曾短暂的改为六年一拔。拔贡经考察合格后,可充作知县教职。清史稿中说:“帝以拔贡六年一举,人多缺少,妨举人铨选之路。”似乎拔贡拣选是和在同一个班次,甚至高于举人班次。
优贡
三年一选,由学政会同督抚考试,大省无过五、六名,中省三、四名,小省一、二名,任缺无滥。廪生、增生准作优贡,附生准作优监。选中得优贡后,必须进京朝考一次,才可算作正式贡生。可是不能象拔贡那样直接选官,所以很多人不来参加朝考,优贡名存实亡。
副贡
各省乡试可以有副榜,五名举人加一名副榜,可作为贡生。
贡生(包括例贡)可以参加乡试,可以选择参加顺天乡试或者本籍乡试。顺天乡试按照是否在监、是否旗籍、南北边省籍贯等分为多种字号,人文荟萃之省,例如江南浙江湖广,参加顺天乡试取中的概率稍大一些。
五贡合格,可以直接任命为知县以下的小官吏。选官方法很复杂,要甄别名色,直清史稿选举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