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9-17编辑:罗生门橘子
殿试后分为: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
殿试,为唐、宋(金)、元、明、清时期科举考试之一。又称“御试”、廷试”、“廷对”。殿试由内预拟,然后呈请皇帝选定。会试中选者始得参与。目的是对会试合格区别等第。
殿试为科举考试中的最高一段。由唐高宗创制,所以是从唐开始的。
显庆四年(659年),唐高宗亲自在大殿上开科取士,由皇帝亲自监考选拔人才,是科举史上第一次“殿试”,此次殿试规模不大。载初元年(690年),武则天即将称帝,她亲自主持考试,各地精英云集洛阳,考生有上万人之多,连续考了几天。
在明清时,其程序大体如下:
试前须复试,在紫禁城内的保和殿应试。
复试毕,于四月二十一日应殿试,也在保和殿。
殿试只考策问,应试者自黎明入,历经点名、散卷、赞拜、行礼等礼节,然后颁发策题。制策题目,清初用时务策一道,题长二、三百字,所询一二事。
策文不限长短,一般在2000字左右,起收及中间的书写均有一定格式及字数限制,特别强调书写,必须用正体,即所谓“院体”、“馆阁体”,字要方正、光园、乌黑、体大。从某种角度来看,书法往往比文章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