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14编辑:文二
宋
诗词文物表明,唐宋时期,确已出现裹脚习俗。到南宋时,妇女裹脚还并不普及,裹脚者主要限于中上层社会(女子不作为劳动力的家庭),在社会观念上裹脚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
同时,裹脚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弓鞋就是缠足妇女所穿的一种小头鞋子,因其多由罗绮绣成,又名“绣罗弓”。
宋代的裹脚与后世的三寸金莲还是有所区别的,据史籍记载,宋代的裹脚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由二色合成。据推测,穿这种鞋所缠裹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
考古中发现至今年代最早的,缠足鞋文物为南宋福建福州南宋墓出土的六双女鞋,长13.3-14厘米,宽4.5-5厘米。
元
蒙古入主中原建元之后,他们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中原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样,使得元代的裹脚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
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但这时不裹脚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方江浙、岭南地区。明代,裹脚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
明
到了明代,裹脚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朱元璋的皇后曾因一双天足,而被百姓讥笑“马大脚”,“露马脚”一词典故由此而生。
缠足女性因为走起路来比较慢,加上艳丽服饰,缠足女性倍感娇柔,看上去婀娜多姿,于是深得当时男子喜爱。
加之宋明理学对女子的禁锢,还出现了“赛足会”,在每年的六月六,或元霄节,庙会、集市之上,士女云集,或围坐于空场,头上蒙着盖头,或坐于车中,或在家里坐在门首,众女子的脸可以不给人看,但都要把自己的尊足亮出来,供游人点品,评题,最后由看够了小脚的众男人经过民主商议,评出名次。
清
清兵入关以后,发布“剃发令”,武力强迫男子剃发,作为屈服于清廷的象征。
与此同时,女子裹脚这种风俗文化,也开始被清廷下令停止,但并未达到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服”之说。自此以后,“缠足”愈演愈烈。
这一时期,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同时,八旗女子也开始缠足,她们的缠足方法不同于“三寸金莲”,而是把脚缠得“既瘦窄又平直,瘦削有如利刃,故名‘刀条儿’。”
在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晚清的福格在《听雨丛谈》中记载,人们往往“以足之纤钜,重于德之美凉,否则母以为耻,夫以为辱,甚至亲串里党传为笑谈,女子低颜,自觉形秽”。
“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还挺受欢迎的。也正因此,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民国
直到民国时,孙中山总统于1912年3月11日发布《大总统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文》,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劝禁缠足文”。直到这时缠足之风才逐渐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