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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也曾婚姻自由 可离婚可改嫁

时间:2020-01-17编辑:鹤行长川

其实,并不是所有朝代的女子都像我们印象中那样没有婚姻自由,出嫁要听从父母的安排,结婚之前甚至连丈夫都没见过,结婚之后又必须一切听从丈夫的,丈夫不幸过世就要听从孩子的。

很多时候,当时的大环境会对女子的婚姻状况有一定的影响,改嫁并不是一件不被允许的事情。那么,历史上有哪些朝代对女子的婚姻自由没有过多约束呢?又是如何发展成了“三从四德”?

印象中感觉古代的女子从身心都是不自由的,古代女子讲究要“三从四德”,婚姻上被限至得死死的,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盲婚哑嫁不说,嫁人后还要小心“七出”被休,丈夫死后还被追求守节不在改嫁等等。

然而,翻开史书记载,发现在明清以前并不是这样的,在更早的时候,对于女子的婚姻称得上是很开放和自由的。

汉朝

大将军卫青娶的平阳公主嫁了两次人不说,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私奔的故事也广为流传和被称赞,汉武帝的生母王娡先是嫁于金王孙,生有一女之后,被母亲送入皇太子宫,为汉景帝刘启生下三女一子,其子就是后来的汉武帝刘彻,看连皇太子都不在乎女子是纯的还是几手的,可见当时的风气对于女子是何等宽松。

唐朝

李世民纳了弟弟李元吉的杨妃进宫,武则天先是李世民后宫才人后来做了李治皇后,李隆基夺了儿媳妇杨玉环等。

根据史书上的资料显示,有唐一代公主再嫁、三嫁者有二十七人,其中包括高祖李渊女儿四人,太宗李世民女儿六人,高宗李治女儿一人,中宗李显女儿三人,睿宗李旦女儿二人,玄宗李隆基女二九人,共二十五人,约占九成以上。

而唐前期公主共九十一人,再嫁公主占了近三成,抛开红杏出墙不说,唐前期公主再嫁人数之多,上行下效,足以表明唐朝女性并不被贞操观念所禁锢,能够自由地离婚改嫁。

宋朝

“河东狮吼”便是出自宋朝,还是发生在苏东坡的朋友陈寄常身上。刘娥,原来是银匠龚美之妻,后来改嫁襄王赵元侃,也就是后来的宋真宗,后来刘氏被册封为皇后,宋仁宗皇后曹氏其实也是改嫁的女子。范仲淹守寡的儿媳、程颐丧夫的外甥女、王安石的儿媳宠氏、岳飞前妻刘氏、陆游前妻唐婉都改嫁他人,甚至李清照是主动与张汝舟离婚的,由此可见女子在宋代的地位。

唐宋时的离婚协议书叫“放妻书”,《休放妻书》中语气温柔、遣词风雅、好和好散,没有你死我活的诅咒,反倒是祝愿妻子打扮得漂漂亮亮,早日觅得富贵佳偶。离婚后男方要负担女方三年衣粮,还“伏愿娘子千秋万岁”,读来令人忍俊不禁。

只是到了元朝之后,特别是明清时代,朝廷推行理学的“三纲五常”,讲究“存天理、灭人欲”,对女子的束缚越来越紧,女子也越来越不得自由,如笼中之鸟一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