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13编辑:罗生门橘子
填房指的是丈夫原配妻亡,再续之妻称“填房”。填房多为年轻寡妇或大龄姑娘,或为翁婿关系密切,长女出嫁后亡故,以次女续配。
一种说法是指女子嫁给死了妻子的人。《金瓶梅词话》第二回:“﹝西门庆﹞新近又娶了清河左卫吴千户之女,填房为继室。”巴金《谈》:“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便毫无办法。而且过了二十,嫁出去也只能给人家‘填房’。”
还有一种说法是指妻死后续娶的妻。《儒林外史》第五回:“王氏道:‘何不向你爷说,明日我若死了,就把你扶正做个填房。’”茅盾《霜叶红似二月花》第六章:“良材哥要娶填房了,静妹,你听说没有?”曹禺《北京人》第二幕:“做填房如果遇见前妻的子女好倒也罢了。”
我国古代就有了填房的习俗,一般是妻子早年去世,再续房,也就是再娶一妻。
要举行隆重的仪式,到结婚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才能成为合法夫妻。填房者一般是年龄比较大或者多年丧偶的寡妇。不过观念逐渐改变,出现了很多年龄不相称的再婚。当然流传下来最普遍的一种填房方式是:如果女婿和家里相处很好,岳父岳母不愿失去他,他也愿意继续留在这个家里,一般会让他妻子的亲妹妹也就是岳父母的次女嫁给原来的女婿“填房”。当然是在双方都是自愿的前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