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20编辑:历史狂流
我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以及香港,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
23个省分别为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
我国疆域辽阔、民族众多,领土完整统一。香港特别行政区于1997.7.1收回建立,澳门特别行政区为1999.12.20收回、建立。在此之后,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之间的经济联系在全球化的过程中日益紧密。
我国国家实力的迅猛发展,强大有目共睹。现在我国可以评为一线城市的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而他们已经代表了国家的面貌走在国际的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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