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4编辑:历史君
吃空饷”起源于中国明朝,指从军队中冒领“饷银”的行为。“吃空饷”从军队冒领“饷银”延伸到了政府和事业单位了。比如一些官宦子弟在某单位有职位,但是从来没去上过班,工资照领。另外如一些单位领导,把只有30人的单位的工资总量上报为35人的,多出来的5人的工资就是空饷。
“吃空饷”的七种表现形式
1.“旷工饷”:一些人无正当理由,长期旷工。前不久曝光的山西省侯马市国土局职工卢建平,“从未上过一天班,却以干部身份领了9年工资”。
2.“病假饷”:长期病事假或超假不归。在浙江永康公布的“吃空饷”名单中,涉及此类的人数最多,共69人,其中有57人至今仍领着工资。
3.“多头饷”: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擅自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一人领取双份工资。2011年,湖南省永州市查出多个地区教师在编不在职,拿着财政薪水,却在从事第二职业,人数达数百名之多。
4.“违纪违法犯罪人员饷”:一些受党政纪处理的人没有相应地降低其工资,或受到司法处理的人仍领取原工资。2011年4月,山东省沂南县检察院针对当地发生的数起国家工作人员“带薪坐牢”现象开展专项调查,发现近三年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已判刑61件61人,有32人的工资没有变动。
5.“冒名饷”:一些本不属于财政供养的人员,冒用他人名义领取财政工资。在这一类中,“官二代”居多。2011年,重庆市万州区前任区长的“80后”女儿李某,在万州驻京联络处常年不上班却照拿工资。
6.“死人饷”:主要表现为在职离退休死亡仍领工资或多领遗属补助。2008年,安徽省砀山县清理出在职离退休死亡98人,遗属补助人员死亡88人,占“吃空饷”人员的36.8%。
7.“编制饷”:主要变现为在职人员不在岗、不领工资,但仍占用单位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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