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从小父母双亡,由兄长武大郎抚养长大,中国自古即有长兄如父的传统,武松对哥哥的感情非常深厚,爱屋及乌,对嫂子潘金莲自然敬爱有加,这就是简单之处。但是,这个家庭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或者说存在着许多的隐患。武大郎丑陋而懦弱,没钱没本事,潘金莲则年轻美丽,生性淫荡,这种严重的不和谐因素迟早会引发家庭灾难。
水浒传宣扬的是英雄的禁欲主义,武松是作者精心塑造的英雄人物,所以,武松必须是一个禁欲主义者,尽管其年轻英俊,挺拔威猛,面对嫂子的喜欢和挑逗,他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把嫂子视为性对象的,他必须压抑自己的欲望。金瓶梅作为一部世俗小说,对武松性心理的刻画有所松动,武松是“假意”答应潘金莲的性要求,然后杀之。这样的叙述很值得玩味。另外,邻居王婆的不安分,也是一条导火索。在这样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中生活,人的性心理很难健康养成。
在《水浒传》中,武松杀掉潘金莲,是一刀刺入胸口,剜出五脏六腑,显得非常光明正大,但是,这种复仇杀人手段在旧小说里十分典型,出现的频率也高,对读者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刺激性了。到了《金瓶梅》里,武松杀嫂显得镇定、阴险而冷血,这个情节刻画得长而细腻,极度色情、暴力和血腥,令人作呕。作者没有正面描写武松的变态心理,而是通过对潘金莲死时的性特征描写和诗词说明,作了画龙点睛的暗示。
如“白馥馥”“星眸半闪”,这恰恰是作者描写潘金莲和西门庆交媾时最喜欢用的字眼,暗示潘金莲不是被屠戮,而是在享受。如“悼哉金莲诚可怜,衣服脱去跪灵前。谁知武二持刀杀,只道西门绑腿玩……”这一感慨,显然把武松杀嫂的“正义复仇”行动,和二十七回醉闹葡萄架西门庆对潘金莲的性虐待联系在一起。
作者为何要这么写?为何要把武松与西门庆放在一起加以比较?耐人寻味。如果说潘金莲是杀人者偿命该死的话,那么,潘巧云的死,就显得有些冤了。诚然,在封建社会里,男女之间的通奸行为确为人们所不耻,丈夫杀死和别人通奸的妻子是法理人情认可甚至鼓励的,以此为标准,杨雄似乎并没有错。从《水浒传》的叙述来看,杨雄对妻子还是比较满意的,若是潘巧云的通奸行为不被曝光,加上“第三者”是个和尚,婚姻或能维持,家庭不会破裂,潘巧云也不会惨死。偏偏出现了一个偷窥狂石秀,好像私家侦探一般,从中推波助澜,一步步把潘巧云送上了断头台。
表面上看,石秀帮杨雄摘“绿帽子”是为了兄弟之间的“义气”,如果仔细阅读潘巧云出场到死的那段文字,石秀的心理同样耐人寻味。按照旧小说的惯例,潘巧云出场时,要对她的相貌进行铺叙,作者巧妙地安排石秀的视觉来完成这个任务,这段铺叙明显有违小说整体风格,有着罕见的“荤味”,也就是说,石秀用自己贪婪的眼睛把潘巧云上上下下扫了个遍,甚至神奇到能剥去她的衣服,透视她赤裸的胴体,一个正常男人的性欲望已经萌生。
和武松一样,石秀也是作者塑造的一个禁欲主义者,潘巧云是他的“义嫂”,这个坎他迈不过去,也不允许他迈过去。所以,石秀只能选择压抑,由压抑而仇恨潘巧云,甚至转而嫉妒杨雄,极力想破坏这个家庭。这种变态性心理在他的捉奸和虐杀过程里体现得淋漓尽致。小说中写道:石秀便把那妇人头面首饰衣服都剥了,杨雄割两条裙带来,亲自用手把妇人绑在树上。石秀也把迎儿的首饰都去了,递过刀来说道:“哥哥,这个小贱人,留他做甚么?一发斩草除根。”那妇人在树上叫道:“叔叔劝一劝。”石秀道:“嫂嫂,哥哥自来伏侍你。”全裸地虐杀一个女人,甚至连一个小丫鬟也不放过,石秀的表现积极而残忍,让人难以理解。
从这两次虐杀可以发现,英雄与普通人之间的距离其实并不遥远,在人性上本质一致。《水浒传》对欲望的极度压抑,《金瓶梅》对欲望的极度放纵,两个极端,当为今人所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