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9-29编辑:历史君
古时候的文件传输靠的是驿站。一般来说,每隔二十里就会建造一个驿馆。要是有非常着急的信息,工作人员就会在需要传递的公文上注明“马上飞递”字样。
按大多数朝代要求,这类紧急文件规定每天三百里,如遇非常紧急情况,可每天四百里、六百里,最快达八百里。千里马难得,在传递紧急文件时,每个运输站点都只用快马,一匹马累死就连忙换下一匹,这样最高速度可达一日千里。一般来说人们都用“六百里加急”、“八百里加急”来表示情况的紧急程度。
那么,执行“八百里加急”这样的重要任务,万一被敌人或强盗半道劫去了怎么办?
实际上,土匪是从来不抢劫“八百里加急”的文件的,他们不敢。这就要从法律说起,从唐律开始,就有规定惩治丢失急件的官员。假如耽误的是紧急军事文书,更是要罪加三级。如果有送信员因书信延误而遭致战事失败则判处绞刑,更不用说对抢劫急件信息的土匪了。
历史书籍曾记载这样一个故事,一个负责签发公文的员外郎的官,他处理一从河北发配到岭南的囚犯的文书,本应向河北、岭南两处发文,因夜间疏忽,河北的文件在发信路途上丢失了。事发之后,这个官员就因为这种特殊情况被免官。
法律对待官员都如此严厉,对待土匪更是斩尽杀绝。一般来说,当地政府对待荒郊野外的土匪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强盗土匪把朝廷派发下来的紧急文件给抢劫了,那这个事情就不是地方政府的问题了,中央会派专门军队追杀这些毛贼。
所以,一般强盗不会去动这些重要文件,免得招惹官方的拼命剿杀。再者说土匪并不是造反军,他们占山为王想要的不过是金钱财宝,这些官方文书在他们眼中一文不值,自然不会耗时耗力前去追截。
而在交战时,送信人员受法律威慑,自然不敢随随便便将急件送出去,应早料到敌方或会打埋伏拦截情报,至少会通过各种方法让多人携带文书以防万一,还有的驿站会去跟地方政府借一些军队用来互送这些加急信息。
法律中对于邮递过程中的种种失误的处罚都规定得很细,这些人稍有差错,便要受到严厉的处置。要是他们因为特殊情况在驿途中耽误行期,本应该按时出发却违背计划的,要受板子一百下。
送信件晚到的,拖延一天要打八十下板子,以此类推,很多人受此规定折磨丧命。土匪也大多是走投无路的可怜人,他们也明白驿丁生活的不容易,自然不会放着富人的车马不放,和跟自已一样底层社会的民众过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