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历史网!

中华民国时期的行政区划是怎么样的

时间:2020-05-18编辑:历史君

  1911年的辛亥革命直接动摇了清廷的统治。1912年2月12日,清廷正式发布退位诏书,这标志着封建社会的结束,然而清廷却给后来者留下了一个烂摊子。

  清末的军阀割据造成了诸多乱象,同时也造成了全国政区的混乱:由北京政府控制的大部分北方地区较少受到辛亥革命的冲击,因此北方大多区域仍然保留了清代行政三级制度。然而对于南方地方而言,辛亥革命直接摧毁了清朝的行政机构,军阀直接管理了地方上的各种事务。在此背景之下,南方各区域大多实行省县两级制度。虽然南方有些区域仍然有“府”,但是此时的“府”已经与县的地位不分上下,不再作为县的上级机构。

  南北方行政区划的混乱,对于中华民国的行政管理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政府认识到:唯有推行统一的行政区划制度,方能稳定内政、改善民生。

  因此,民国元年2月26日,章太炎在《大公报》上发表了《条拟官制之要电》,文中向袁世凯建议“废省存道,废府存县,县隶于道,道隶于部”。如果推行此法,那么清朝的三级行政制度将彻底变为道县两级制度。

  袁世凯在权衡利弊之后,同意了章太炎的部分建议。民国二年一月八日,袁世凯发布了《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划一现行各道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划一现行各县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等法令。之后袁世凯通令全国:“按照政府计划,以民国二年三月以前为限,一律办齐。”

  这些法令是我国近代首批全国性整理政区和行政机构的命令,清朝实行的省-府-县三级制度转变为省-道-县三级制度。之后全国各地的府、直隶厅、直隶州、散州、散厅等清代遗存的行政区域均被改置为县,并以原管地方为其管辖区域。县制的推行较为顺利,但是道制却面临着尴尬的局面。

  各省设道过少,然而各道管理的辖区过大,所辖县的数量过多。这造成道并未在省县之间起到良好的行政作用,道的地位受到了人们的质疑。

  因此,从民国九年到民国十八年,有些省份陆续撤销了道署机构,道已经变得名存实亡。北伐胜利之后,蒋介石在全国废除道级区划,推行省、县二级行政制度。从此以后,道署机构及道署行政区域彻底成为了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