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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中国的行省制度有哪些区别?

时间:2016-12-12编辑:梓岚

中国的行省制度始于元朝,初期设有十个行省,后面各朝代虽然继承了这一制度,但在规模与数量上均有变化,或增设、或撤销。

虽然各朝代对行省的划分不一,但有几个省,其名称及范围却一直延续了下来,它们分别有:陕西省、四川省、云南省和江西省。

【元朝行政区划】

元朝在全国共设10个行省,即岭北、辽阳、河南江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

【明朝行政区划】

明朝时期增设了许多行省,如山西、浙江、福建等,但将元朝时期的甘肃并入了陕西,保留了陕西、四川、云南、江西等省。

【清朝行政区划】

清朝时期的行省进行了进一步的划分,并将并入陕西的甘肃省重新划分出来,但陕西、四川、云南、江西这四省依然得到了保留。

【民国时期行政区划】

民国时期的行省划分是中国历史上最多的一个时期。陕西与江西基本保持了原来的范围,四川与云南的西边则多出了个西康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

新中国成立后,在行省划分上进行了一些删减,并根据需要做了一些增补,形成今天的格局。其中陕西与江西还是基本沿用了原来的范围;取消了西康省;在四川的东边则分出了一个直辖市——重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