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1-10编辑:历史狂流
3——唐达仁:被处以极刑,是瑞金贪污腐败窝案的主犯
唐达仁,瑞金县财务部会计科长。
1933年6月26日,中央苏区贫农团代表大会主席团合影(右一为毛泽东)
事件简介:
1933年夏,中央工农检察部收到一封匿名举报。部长何叔衡认为,举报信没有署名盖章,说明里面问题的复杂性和严重性,更应该引起重视,他当即部署力量进行调查,先后派出两个调查组进行调查。在进展不大的情况下,又派员到群众家里住下,进行明察暗访,初步查实瑞金县苏维埃浪费现象异常严重,可能还隐藏更多更为严重的问题。
1933年12月28日,毛泽东主持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会议,听取中央工农检察部关于瑞金县苏维埃贪污案的汇报。会议决定,瑞金县财政部长蓝文勋撤职查办,会计科长唐达仁交法庭处以极刑,并给予县苏维埃主席杨世珠以警告处分。
1934年1月4日,《红色中华》报第140期公布了这一处分决定。决定称,唐达仁吞蚀各军政机关交来的余款,群众退回公债、谷票等款,变卖公家物件和谷子,及隐瞒地主罚款等共34项,合计大洋2000余元,决定将唐仁达交法庭处以极刑,并没收其本人的财产;蓝文勋对于瑞金财政的收支全未理会,唐的贪污他是知道的,但不检举,直至中央工农检察部审查时,才说出曾查出唐贪污土豪刘绳仪罚款20余元。蓝文勋隐瞒唐达仁的贪污案件,有放纵犯罪的重大嫌疑,予以撤职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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