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25编辑:文二
信的第四部分则明显是应桂馨深刻领会了“毁宋酬勋位”电文之后的自我发挥。
他说,我个人本来不在乎什么功劳赏赐,但禁不住宋教仁太能搞事,如果我们不釜底抽薪干掉他(去宋),恐怕对大选的局面不利。可办宋教仁这事儿所需手续费很多,而我倾家荡产也才垫付二十余万。
应桂馨的这次喊价:二十余万,与之前索要的报酬三十万元相当。也就是说,其最终报价还是三十万。
一天后,应桂馨主动提出明确的刺宋计划:梁山匪魁,四处扰乱,危险实甚,已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乞转呈,候示。
用“梁山匪魁”宋江之“宋”取意宋教仁,“设法剿捕”取意暗杀,“乞转呈”是让洪述祖征求领导(赵秉钧、袁世凯)意见。
刺宋的剧本就此完成。
看到这里,似乎洪述祖没有得到任何好处,这可不符合他的一贯作风啊?
洪述祖用实际行动告诉世人:狗改不了吃屎,他改不了捞钱。
1913年3月17日,洪述祖发电给应桂馨:债票特别准,何日缴现领票。另电,润我若干,今日复。
债票特别准,表面上似乎在说公债肯定能办下来,但实际上是肯定应桂馨的刺宋计划——三十万的报酬没问题,勋位没有问题。然而洪述祖担心应桂馨再次满嘴跑火车,于是激他:“你别光说不做,赶紧行动(何日缴现领票)!”至于最后一句话“润我若干,今日复”,意思是记得给我回扣,今天务必答复我。
可接下来的两天,应桂馨并没有给出答复,因此洪述祖再发两份电报,催促应桂馨兑现承诺。
3月20日,应桂馨回复洪述祖:电报我已经收到,但请你先呈报给中央。
至于洪述祖有没有“先呈报”,下文再说。反正应桂馨是没管三七二十一,以相当雷人的理由——替四万万同胞除害和相当离谱的价格——三十元(承诺一千,实付三十)请得杀手武士英出手,也就是本章最开始的那一幕。
至此,案情的大致脉络渐渐清晰起来:应、洪二人想通过搞臭宋教仁来弄些黑钱,原本这个计划已经得到了赵秉钧和袁世凯的同意,但应桂馨是个满嘴跑火车的家伙,根本就拿不出黑材料。于是骑虎难下的应桂馨在同样交不了差的洪述祖的暗示下,杀了宋教仁,试图以此交差并取得酬劳。
但问题是,洪述祖有没有受到袁世凯或者赵秉钧的指使呢?
这涉及两句电文,也就是大部分人用之给袁世凯定罪的两句话——洪述祖分别于13日和17日所发电文中的“毁宋酬勋位”以及“债票特别准”。
“毁宋酬勋位”应该作何解释?不同的解释,似乎可以引发不一样的结果。
国民党人的解释是:毁宋酬勋者,杀宋教仁则酬以勋位也。而“酬勋位”这么大的事不是洪述祖这样一个小秘书可以决定的,必须得到总统的同意。因此可以证明,洪述祖之所以能发出“毁宋酬勋位”的电文,想必是得到了袁世凯的授意。
对于国民党的说法,袁世凯和赵秉钧自然是矢口否认,而且他们也给出了说得过去的解释:“授勋”是一件透明度很高的事情,不可能暗箱操作,如果我们以应桂馨“毁宋”有功的名义授予对方勋位,岂非不打自招?难道我们的智商有这么低吗?
其实,国民党和袁世凯双方的论据都不成立。
政治界有一个著名的原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欲赏之功,也同样何患无辞!
就“毁宋酬勋位”一事来说,“应桂馨于辛亥革命有功”就是一个很好的“辞”,一个很好的借口。
因此,国民党认定洪述祖没法“酬勋位”的假设是不成立的。洪述祖完全有底气假传圣旨,因为他可以用这个借口为应桂馨申请勋位。更重要的是,洪述祖确实有用这个理由为应桂馨申请勋位的计划,这可不是瞎编。
1912年10月,洪述祖给应桂馨写了一封信。洪述祖在这封信中让应桂馨补寄申请勋位所缺的“革命资料”。至于为何拖了几个月也没有办下来,可能是因为洪述祖不满意应桂馨弄黑材料的表现吧。
同理,袁世凯也不能用“酬勋位不可暗箱操作”的理由来洗脱干系,因为他可以用这个借口光明正大地为应桂馨授勋,不用任何暗箱操作。
也就是说,“毁宋酬勋位”既无法证明袁世凯下令“毁宋”,也无法证明袁世凯没有下令“毁宋”。
至于洪述祖给出的承诺:债票特别准,也有人提出质疑:若没有袁世凯和赵秉钧的同意,即使杀了宋教仁,洪述祖有能力批准以六六二折出售八厘公债吗,他又以什么样的名目搞到三十万的酬劳?
对于公债的事情,前面已经讲了很多,也有了结论:公债与“刺宋案”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更不需要袁世凯批准。
至于如何拿到三十万的酬劳,这个简单。鉴于之前袁世凯已经承诺只要见货就交钱,因此在拿违法当盐吃的洪述祖看来,只要应桂馨不暴露,杀了宋教仁也是可以找个好借口把这笔已经准备好的钱拿到手的。
既然“毁宋酬勋位”和“债票特别准”都无法证明袁世凯直接涉案,难道袁世凯就此洗脱嫌疑了吗?
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必须深入研究一下重大嫌疑人洪述祖先生的口供。
应桂馨于案发后第三天被捕,洪述祖则在案发后逃到了青岛德国租界。
1913年5月3日,他在青岛通电,承认是自己“冒用中央名义”,是自己假传圣旨,袁世凯和赵秉钧没有命令他“毁宋”。而他提出的“毁宋”是指诽谤,是利用黑材料毁掉宋教仁的名声,至于后面的“去宋”和“剿捕”都是应桂馨自作主张,跟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
这之后,他就一直藏匿在租界,活得很滋润。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1917年春,自以为已被大家遗忘的极品坏人洪述祖先生,从青岛来到了上海这个他当年战斗过的地方,并找到了新的就业机会——替日本人推销鸦片。
放眼整个中国近代史,几乎没有人能把极品爱财奴本色发挥到洪述祖先生如此出色的地步。
洪述祖自以为大家都已经忘记了他这个刺宋案的主谋之一,自以为可以在上海平安地混下去,但他没有想到,上海对于他来说就是一张虎口。因为有两个人一直时刻关注着他的行踪——宋振吕(宋教仁的儿子)和刘白(宋教仁的秘书)。
洪述祖很快就被二人抓住了,先是被暴打了一顿,后又被扭送到了他最应该去的地方——法院,去接受中华民国的最终审判和刑罚。
鉴于这样一个客观现实——袁世凯、赵秉钧此时已死且声名也被世人踩成了渣,洪述祖先生在法庭上提出了一个新说法:“毁宋酬勋位”的电报是袁世凯通过赵秉钧转交给自己的,自己完全没做任何加工,至于“毁宋”被理解成什么意思,完全取决于应桂馨同志的个人理解能力。
总而言之,他只是奉令行事,“毁宋”跟他洪述祖没有关系。
但法官不为所动,因为洪述祖的这种说法在逻辑上存在三个漏洞。
漏洞一:应桂馨明确提出“刺宋方案”的那封回信是对“意见”与“毁宋”电文的综合答复,而“意见”很明显是洪述祖先生的私人作品。也就是说,即便洪述祖把“毁宋”电文推到袁世凯的头上令其负有领导责任,也不能说自己就是“奉令行事”,因为“意见”有明显的教唆意图。
漏洞二:假设“毁宋”电文出自袁世凯之手,那么对于应桂馨之后数次要求洪述祖“呈上”等待进一步指示的电文,洪述祖就应该呈送给袁世凯看,让袁世凯作出进一步批示。而一旦呈报给袁世凯,那么洪述祖就是受袁世凯的指示杀人,他便可以借此脱罪。
当时袁世凯、赵秉钧都已经故去,没有人会威胁他说出所谓真相,再加上他的人品,他完全可以在法庭上如此给自己辩护。可是洪述祖并没有这么做,并没有指证袁世凯或赵秉钧对应桂馨的刺杀方案做了批示。
换句话说,洪述祖是真的没有“呈上”,而袁世凯也没有直接参与“刺宋”。
漏洞三:洪述祖没有办法解释自己在应桂馨提出“刺宋”之后仍催促对方赶紧兑现承诺的行为。
洪述祖不但没有“呈上”,还催促对方赶紧“去宋”。那只有一种解释:洪述祖自作主张同意了应桂馨的刺杀方案,他就是主谋。
1919年3月底,洪述祖被判死罪,处绞刑。这是中华民国的第一起绞刑。
4月15日,洪述祖被绞死。
死状极惨,行刑过程中头颈分离。
这对那些曾经被他伤害过的人来说,也算是一种交代吧。
因此,“袁世凯有杀人动机”并不能证明宋教仁肯定就是袁世凯杀的,可惜很多人都据此认定这就是袁世凯干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袁世凯被扣上幕后主使的帽子,也怪不着别人。毕竟玩火(使用阴招搞臭宋教仁)就要有烧了自己的准备,甚至是被烧死。
虽然对宋教仁被刺一案的剖析完全尊重历史记载,但却没有办法笃定地告诉大家这一切就是刺宋案的真实全过程。或许,正是因为逝去的历史永远无法定论,所以世人才会一次又一次地不断解读它吧。
不管怎么说,宋教仁斯人已去,太息长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