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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与他生命中的三位女性

时间:2016-11-08编辑:历史狂流

徐志摩、陆小曼认为:“真爱不是罪恶,在必需时未尝不可以付出生命的代价来争取,与烈士殉国、教徒殉道,同是一理。”徐志摩则向世人宣示:“我之甘冒世之不韪,乃求良心之安顿,人格之独立。在茫茫人海中,访我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两人在风气初开的潮流中,受到青年男女的怂恿、喝采,豪气干云地踏上“不思旧姻求新婚”的道路。像郁达夫云:“志摩热情如火,小曼温柔如棉,两人碰在一起,自然会烧成一团,那里还顾得了伦教纲常,更无视于宗法家风。”于是,一九二六年农历七月七日,徐志摩,陆小曼两人在梁启超的证婚下举办了婚礼。有意思的是他俩执意请梁任公证婚,任公说必须让他在婚礼上行训斥礼,志摩应允。大庭广众之下梁任公骂道:“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以后务要痛改前非,重作新人。”

新婚后,两人曾有过一段神仙般的日子,但他们的合欢未能长久。陆小曼生活挥霍无度,使志摩入不敷出,狼狈不堪。应老友胡适之邀,徐志摩兼教于北大,赚些外快贴补家用。他托朋友搞到了一张邮政飞机的免票,常在上海、南京、北京间飞来飞去。1931年11月19日,因林徽音要在北京协和礼堂为外国使节演讲中国建筑艺术,徐志摩欲前去捧场,结果飞机失事。死前给志摩沉重一击的是,小曼认识了一个名叫翁瑞午的越剧小生,晚清名臣翁同和的孙子。翁瑞午是典型的上海小开,家里有钱,自己有闲,会玩、会吃、懂得哄女人。两个人如胶似漆,整日在烟榻上浑浑噩噩地吸烟。可谓浪子遇荡女,当真般配!

徐志摩的亲笔信札,看看这人的字怎么样?

这样一个负心汉,却写出了世人皆知的多情诗,这让我们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