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7编辑:历史君
1960年5月,阎锡山临终前立下七点遗嘱:
一、丧事宜俭不宜奢;
二、来宾送来的挽联可收,但不得收挽幛;
三、灵前供无花之花木;
四、死后早日出殡不作久停;
五、不要过于悲痛放声大哭;
六、墓碑上刻日记第100段和第128段;
七、7日之内每天早晚各读他的《补心灵》一遍。
阎锡山夫人徐竹青按照他的遗嘱,打开日记找到第100段和第128段,上面分别写着:
“义以为之,礼以行之,逊以出之,信以诚之,为做事之顺道。多少好事,因礼不周,言不逊,信不孚,致生障碍者,比比皆是。”
“突如其来之事,必有隐情,惟隐情审真不易,审不真必吃其亏。但此等隐情,不会是道理,一定是利害,应根据对方的利害,就现求隐,即可判之。”
阎锡山晚年光景惨淡,葬礼却风光依然。他的葬礼由何应钦主持,蒋介石亲临致哀,1500余人参加送葬。
据传,阎锡山曾另立遗嘱,把从大陆带来的黄金,依照“山西在台同乡会”的名册,分发给每个大人一两、妇女儿童半两,阎锡山乡土观念之强可窥一斑。当然,银两是否真的分发下去,还有待进一步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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