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5-26编辑:历史狂流
1895年甲午一战,李鸿章苦心经营20年的北洋海军全军覆没。对于李鸿章而言,甲午战败是他一生的耻辱,签订《马关条约》更是他一生最大的耻辱。熟悉外交事务的李鸿章,不得不听从蕞尔岛国晚辈伊藤博文的摆布。
战前,李鸿章在1894年6月中旬曾经请俄国和英国驻华公使出面调停中日之争。但英国人此时正想拉拢日本制衡沙俄,不愿意踏这个浑水。英国领事曾告诉李鸿章,英国政府请日本与中国共同退兵。但也仅此而已,别无下文。俄国公使喀西尼也告诉李鸿章,沙俄政府会不惜以逼迫的手段压制日本人。李鸿章信以为真,一心等待俄国人出面,但最终却不见动静,导致军事部署被动和延误。
平心而论,甲午战争的失败,并非李鸿章一人之责,而是清政府腐败所致。由于海军军费被挪用修建颐和园,自1889年以来,海军未添新舰,未置新炮,连弹药也多为过期、不合格、不配套的产品。北洋海军在作战中,炮弹发射速度慢,炮位少,炮弹击中敌舰要害部位后竟穿而不炸。北洋海军被日军围堵在威海卫之际,清政府竟不发援军,眼看着舰队被日军围歼。舰队外籍顾问又伙同候选道牛昶炳等人,威逼北洋水师提督丁汝昌签字投降。眼见大势已去,生性懦弱的丁汝昌不禁悲从中来,服毒自尽。
仗打到这个分上,派员议和已不得不提上议事日程。李鸿章左思右想,觉得如果在日本志得意满、趾高气扬之时,派大员贸然前往,恐怕会遭日方奚落。因此,他在给恭亲王奕诉的信中,提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建议:“在下与张荫桓等人再三商量,觉得现在只想派一名忠实可信的洋员前往,既容易得知对方的意图,又不会引起对方的怀疑。”李鸿章最终选定的这个人物,就是在天津海关工作20余年的德国人德璀琳。
对于德璀琳,李鸿章在同一封信中写道:“德璀琳在天津工作二十多年,对我很忠心,中法议和等事他都暗中相助。先前伊藤博文到天津与我订约时,他认识伊藤幕僚中的一位英国人,于是又从中相助,很是得力。如果让他前去日本酌情办理讲和一事,或许能够相机转圜。”
在日本方面,外相陆奥宗光在得知清政府准备派洋人来日本代为商谈议和事项之后,马上与首相伊藤博文进行会商。他们认为,现在还不是与清廷停战的最佳时机,日本应力图扩大战果,占领东三省部分领土,以此来逼迫清政府作出更大的让步。更何况,清政府此时派来的是一名洋人,很可能是来打探虚实的,日本政府不得不防。因此,二人商定不见德璀琳,迫使清政府派出更高规格的代表。
德璀琳碰了一鼻子灰,灰溜溜地回到中国。1895年2月1日,清政府又派张荫桓和邵友濂二人赴日,到达日本人指定的谈判地点广岛。但伊藤博文对二人百般刁难,甚至不允许他们发密电和北京取得联系。到达日本的第二天,双方互换国书。伊藤博文发现张荫桓和邵友濂所携带的国书文字中有“一切事件,电达总理衙门转奏裁决”字样,遂认定二人授权不足,与国际谈判的惯例不符,于是拒绝与他们谈判。张荫桓和邵友濂急忙写信给陆奥宗光,申明光绪皇帝的确向他们授予了议和全权。日本方面依然不依不饶,甚至驳回了张荫桓和邵友濂发电报给国内修改国书文字的请求,还借口说广岛是日本军事重镇,不许闲杂人员逗留,将张荫桓和邵友濂赶到了长崎。
就在张荫桓和邵友濂被日本政府拒绝的当天,伊藤博文与使团随员伍廷芳进行了一次谈话。伊藤博文问伍廷芳:“你方为什么不派遣重臣来呢?请问恭亲王为什么不能来敝国?”伍廷芳答道:“恭亲王位高权重,无法走开。”“那么李鸿章中堂大人可以主持议和,贵国怎么不派他来?”伍廷芳随之反问:“我今天是和您闲谈。那我顺便问问,如果李中堂奉命前来议和,贵国愿意订约吗?”伊藤博文自然能够听出伍廷芳的弦外之音,回答得也是滴水不漏:“如果中堂前来,我国自然乐意接待,但是也还是要有符合国际惯例的敕书,必须要有全权。”伍廷芳又问:“那么中堂也要来广岛吗?”伊藤未置可否。
就在这次谈话前后,日军取得威海卫战役的胜利,北洋海军全军覆没。清政府失去了与日本人讨价还价的最后筹码,没有别的办法,只好派李鸿章前往日本议和。
1895年2月22日,李鸿章奉旨进京。此时,日本人再次向清政府表示,他们不仅要清政府赔款,而且要求割地!此时,不管是慈禧、光绪还是满朝文武,谁都不愿意背上这个遗臭万年的罪名,李鸿章自然也不愿意。经办外交多年,李鸿章早尝够了“卖国贼”的滋味,所以,他一定要得到清政府的全权授权,才肯出使日本。
进京次日,光绪在乾清宫召见了李鸿章。围绕是否割地问题,朝堂上争执不下,乱作一团。李鸿章表示,不能够承担割地的责任,更何况连日本人要的赔款现在都无法凑齐。光绪的老师翁同龢等人也说,宁可多赔款,也不可割地一寸。以恭亲王奕诉为首的一干大臣则认为,如果不答应割地,日本人恐怕不会议和。现在情形危急,日本军队的锋芒已指向北京。为保京师无恙,就只能顺从日本人的心愿。
为了寻求支持,李鸿章再次奔走于各国使馆,希望能得到列强的支持。只可惜此时各国要么已与日本沆瀣一气,要么暗中打着自己的“小九九”,准备中日议和开始后坐收渔翁之利。李鸿章的求助行动无果而终。
3月4日,光绪正式下诏,宣布李鸿章为头等全权大臣,予以署名画押之全权。13日,李鸿章等人乘坐德国轮船“礼裕”号和“公义”号,悬挂“头等议和大臣”旗帜,起程直奔日本马关。随同出访的有李鸿章之子李经方、伍廷芳、马建忠,以及美国顾问、前国务卿科士达等。
马关议和之地春帆楼,本是日本医生藤野玄洋于1862年开办的诊所。此楼居高临下,风景秀丽,附近有一处温泉。藤野玄洋医生死后,其女美智子不通医术,但独具慧眼,在这里开了一家河豚料理店。
对于春帆楼,时任日本首相的伊藤博文别有一番感情。当年的伊藤博文经常在马关一带出人,经常光顾美智子的河豚料理店。一日,吃得兴起的伊藤博文从楼上远眺关门海峡,碧波之上的点点渔帆令其感动不已。联想到自己别号春亩,伊藤博文不禁兴致大发,为此店取名“春帆楼”。选此地为谈判地点,想必伊藤博文也打算像日本政府在甲午战争中所做的一样,要拼命吃下清政府这条“河豚”。
1895年3月20日午后2时半,李鸿章一行登上春帆楼。春帆楼上,围着方桌摆放着十多把椅子。日本政府还特别为年逾七旬的李鸿章安排了痰盂。伊藤博文为谈判颁布了四条纪律:一是除谈判人员外,不论何人有何事,一概不得踏入会场;二是各报纸的报道必须要经过新闻检查后方可付印;三是除官厅外,任何人不得携带兵器人内;四是各客寓旅客出人,均必须由官厅稽査。此外,伊藤博文还特别宣布:清政府议和专使的密码密电,均可拍发,公私函牍概不检査。从表面上看,好像日本人对李鸿章非常客气,其实,日本人在甲午战争前已成功破译了清政府的密码,中国使团与朝廷往来的电文,日本人一览无余,自然也乐得送个顺水人情。
3月21日,在与李鸿章的首次谈判中,伊藤博文向李鸿章提出的停战条件是:日军占领大沽、天津、山海关一线所有城池和堡垒,驻扎在上述地区的清朝军队要将一切军需用品交与日本军队,天津至山海关的铁路也要由日本军官管理,停战期间日本军队的一切驻扎费用开支要由清政府负担等。伊藤博文明白,山海关、天津一线如果被曰军占领,将直接危及北京安全。这个停战条件是清政府万万不会答应的。如果这一停战条件被清政府驳回,日本正好就此继续进攻。尤其狡猾的是,伊藤博文此时隐藏起觊觎我台湾的企图,向李鸿章隐瞒了日军正向台湾开进的事实,企图在日军占领台湾后再逼李鸿章就范。
春帆楼上,中、日两国唇枪舌剑,谈判僵持不下。恰在此时,一粧突发事件改变了谈判的进程。
3月24日下午4时,中日第三次谈判结束后,满怀心事的李鸿章步出春帆楼,乘轿返回驿馆。谁知,就在李鸿章的轿子快到达驿馆时,人群中突然蹿出一名日本男子,在左右未及反应之时,照着李鸿章就是一枪。李鸿章左颊中弹,血染官服,当场昏厥过去。一时间,现场大乱,行人四处逃窜。行刺者趁乱躲人人群溜之大吉,躲人路旁的一个店铺里。
眼见主人遇刺,李鸿章的随员们赶快将其抬回驿馆,由随行的医生马上进行急救。幸好子弹没有击中要害,不久李鸿章就苏醒过来。李鸿章毕竟见过大风大浪,面对变故表现得异常镇静,还不忘嘱咐随员将换下来的血衣保存起来,不要洗掉血迹。面对斑斑血迹,73岁的李鸿章不禁长叹:“此血可以报国矣。”
李鸿章的伤口在左眼下一寸的位置。所幸的是子弹虽然留在了体内,但并没有伤到眼睛。李鸿章在日本遇刺,立即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德国驻日公使馆的医生赶来为他看病。各国医生会诊之时,日本医生建议开刀,但德国和法国医生坚决反对。理由是既然这颗子弹对李鸿章的眼睛无害,不如暂时留在体内。他们担心,如果贸然开刀,将会危及李鸿章的性命。
行刺事件发生后,日本马关的警察在很短时间内抓到了凶手。经审讯,此人名叫小山六之助,21岁,是日本右翼团体“神刀馆”的成员。他不希望中日停战,更不愿意看到中日议和,一心希望将战争进行下去。所以决定刺杀李鸿章,挑起中日之间的进一步矛盾,将战争进行到底。小山六之助的想法与日本政府此时的意图大相径庭。日本政府本来拟就的谈判方略是借战争逼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条约,然后见好就收。此时的伊藤博文最担心的就是有什么把柄落在列强手中,让一直虎视眈眈的西洋各国从中干涉,坐收渔翁之利。小山六之助的行为恰恰无异于授人以柄。难怪伊藤博文闻讯后气急败坏地发怒道:这一事件的发生比战场上一两个师团的溃败还要严重!
李鸿章遇刺的第二天,清政府给李鸿章来电,除慰问伤势之外,还指示应趁“彼正理曲之时,李鸿章据礼与争”。当时,如果李鸿章就势回国,再说服列强进行干涉,也许《马关条约》的内容就不会是后来那个样子。可是被列强与日本欺负得没脾气的清政府,压根儿没有想过可以利用列强之间的矛盾,只是担心如果不及早结束谈判,在华日军将会继续制造战端,危及京师安全。
28曰,当伊藤博文再次来到李鸿章的驿馆,告之日本天皇已下令停战时,李鸿章不禁喜出望外。他没有想到,几天来在谈判桌上口干舌燥未能取得的战果,竟然会因为自己的遇刺而峰回路转。30日,中日停战条约签字。
1895年4月17日,李鸿章与日本代表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中日《马关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