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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取天王印:清朝同治朝刑部侍郎萨隆阿的监守自盗

时间:2017-08-07编辑:历史狂流

内务府档案中所引萨隆阿的供词中还透露出一个事 实:“据供称:本年八月十七日,早班汉章京上堂,其柜已 开,职乘便取携包回。”这说明,金印的收藏地点,亦即作 案地点,是在汉章京值房内,也就是军机处内的汉屋。按 军机处内部的分工,汉屋负责军机处的对外联系,因而从 两江总督曾国藩处交来的这个金印,照例在汉屋内收管。 而身为满章京的萨隆阿,他的办公地点是在满屋(满章京 值房),这汉屋内发生的事件,于他毫无责任的。更何况,章京在宫内值堂是两班轮换的,事情发现得早,可以 推向上一班;发现得晚,那正好在下班任上。萨隆阿都能 推诿。至于金印一经熔化,即已销毁赃物,俗话说“捉贼 拿赃”,这一下岂不赃证全无了吗?果然,案件发生后, 一批在军机处内服役的苏拉、厨役们纷纷作了替罪羊。凫 时出任军机大匝揆f的是恭亲王奕䜣,他同时兼任总管内 务府大臣,事出后立即指令内务府慎刑司出动,把一些苏 拉、厨役全部抓了起来,一一拷问。但他们倒都是些硬汉 子,没有一个屈打成招,因此迟迟不能破案。无奈又出动 了内务府番役处,由番役头目保祥、德荫和委署头目英奎等,走出紫禁城外查访。

十一月中旬,番役们居然查访出东四牌楼的万盛长首饰铺曾经熔化过一方金印,遂即把店伙王太、王全拘传到案,于是真相大白。军机章京萨隆阿这才无可奈何地登上 了被告席,开始他还“一味支离,坚不承认”,经过当堂对 质,才不得不招供了作案经过。随即在他东观音寺家中的 炉坑里取出了金条八根,其已兑换的两根,由于已经钱铺 转卖,就由钱铺老板包赔。萨隆阿遂即由军机处奏明开去 章京职务,革去刑部郎中,交刑部“严行审讯,按律定拟”。

此一案的最后结局,见于同治四年十二月的上谕档: “已革刑部郎中萨隆阿偷窃伪印一案,将革员按盗内府财 物,照盗仓库钱粮本例定拟绞监候。秋后处决。”而侦破此案的番役头目们则得到一点有名无实的奖励。据内务府档案记载:“六品番役头目保祥、德荫均赏给五品虚衔'“七品番役头目恒喜、英奎、吉泰均赏给六品虚衔”。

萨隆阿盗金印一案,无疑给所谓“剿平发匪”后的“同 治中兴”抹了一脸黑。因而清廷对这一轰动京师的宫廷丑 闻,一味加以掩饰,因而赏罚皆不突出。这时偏有一个不 知趣的御史张观钧上了一个奏折,要求“按职官犯法酌 核,照依常犯加等,再拟立决”;又说:“萨隆阿久为覆载 所不容,民臣共深愤恨,傥幸逃显戮,无以快国人皆曰可 杀之心。”这个御史的陈词倒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舆论。不过不论萨隆阿是否有后台为其买了关节,就清廷的利益来 说,宫廷丑闻照例不应声张,总以大事化小为宜。因而御 史张观钧的奏折得到的上谕批示是:“此案萨隆阿以职官而犯窃盗固属衣冠败类,然法著天下之公,既经刑部照例定拟,岂得意为轻重。即为职官犯法照依常犯加等,亦无再 拟立决之条……。所奏著毋庸议。钦此。”

此一段上谕实为强词夺理、荒唐透顶之词。刚刚血腥镇压了太平天国起义军的清廷,把多少被俘的将士都就地 残杀了,却唯独对这一无耻的偷儿不予立决,还高唱什么 “法著天下之公”呢!至于第二年秋后,萨隆阿究竟被绞, 还是买通关节,得以保留狗命,现尚未从档案中查实,只好留以待考了。


上一节:戊午科举案:清朝最大的科举舞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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