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19编辑:历史狂流
努尔哈赤死后留下子侄数十名,但并没有确定自己的继承人。而诸兄弟子侄都认定努尔哈赤的第八个儿子皇太极“才德冠世”,于是联合劝进拥戴皇太极登上汗位的宝座,从第二年即天命十二年起,改元天聪,后金政权迈人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后世尊称皇太极为“清太宗”。
皇太极即位以后,基本遵循了努尔哈赤时期确定的大政方针,但他并不因循守旧,对这些大政方针作出了许多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
其中,最值得称道的是,皇太极抛弃了野蛮杀戮汉人的政策,争取汉族知识分子的支持,并优待明朝降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以达到使汉人效命于后金的目的。
后金的危机,主要是努尔哈赤晚年采取了非常错误的政策。
进入辽沈地区之后,在对待和处置当地汉族人民的问题上,努尔哈赤的政策似乎只有两条:一是大规模地屠杀,二是把大批汉人分给八旗贵族和将士当奴隶。他把落后的奴隶制的生产方式强行推广到辽沈地区,严重地损害了汉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激起他们以各种形式进行的反抗斗争。
皇太极深知,治国的根本是安定百姓,安定百姓的良策是让老百姓安居乐业。因此,皇太极即位伊始,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坚决纠正对汉人的错误政策。在这项施政总方针中,他尤其强调要解决满汉之间的民族矛盾,宜布“满汉之人均属一体”,在法律和承担社会各项义务诸方面都“毋致异同”。
皇太极把“安民”的重点放在安抚汉方面,确实抓住了问题的要害。后金进入辽沈,它统治的对象是人口占绝对优势,文化高度发达的汉人,对汉人采取何种政策,是关系后金政权的存亡大计。因此,他殚精竭虑,努力“调剂”各方面的矛盾,使之平和得宜,四海承风。
为开创太平盛世,皇太极制定了三大措施。第一,实行编户为民,即释放被掠为奴的汉人,恢复其民户地位。
第二,放宽“逃人法”。以前,后金统治下的汉人不堪忍受民族歧视与奴役,纷纷逃亡。努尔哈赤严厉镇压,逃跑被逮,策划逃跑的人被告发,一律处死。皇太极规定:允许逃走,即便抓住也不治罪。
第三,重新修订和颁布“离主条例”。条例指出,奴仆有权控告主人,情况属实,主人按律治罪,告发的奴仆准予离开,得到自由身份。法律还规定,包括满族贵族在内的各级官员不得擅杀自己的奴隶、家仆,不准奸淫属下的妇女,违犯者予以惩处。皇太极推行这一系列新政策,使汉人的逃亡和反抗斗争逐渐平息,社会秩序趋于稳定,局势转危为安。
皇太极的另一项重要改革,是逐步建立以满族贵族为核心, 与蒙汉王公贵族地主联盟的政治体制。
努尔哈赤时期,后金还是单一的满族政权,汉人、蒙古人被排斥在中央政权之外。皇太极则不然,他制定优礼汉宫的政策,招引明朝将吏和地主知识分子投向后金并量才录用,他又扩大同蒙古的特殊关系,发展双方的联姻结亲,从血缘上巩固他们的联盟。
在取得蒙汉贵族地主的支持下,皇太极不失时机地创建了蒙古八旗、汉军八旗,与满洲八旗并列的三大八旗组织。它不只是军事组织的扩大,尤有特殊意义的是,这三大组织从政治上使满蒙汉的联盟得以确立巩固。他建立的这一新的政权体制,成为清指导国内民族关系的基本方略。
与新的政权体制相适应,皇太极大幅度地改革国家政权机构,沿仿明制,设置国家政权机构。
一六二九年,他首先设文馆,翻译汉文典籍,记录本朝政事,旨在借鉴汉族统治经验,总结执政得失。七年后,改文馆为内三院,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三院官员直接参与决策。内三院实际上已取代了原先含有原始军事民主制残余的单一的满族八旗旗主“共议国政”的体制。
继文馆设立之后,皇太极按中国历代包括明朝的封建官僚制度,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再设都察院,行使监察各部的职权,皇太极授予该院很大的权力,上自皇帝、诸王贝勒,下至各部臣,都可以劝谏、弹劾、纠察。这些机构的官员都分派满、蒙、汉人充任。
皇太极对国家体制、官制和各项政策进行的矢志不移的变革,最终打破了农奴制的框框,把一个落后的、一度陷人危机的政权,建成为一个封建专制的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