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1-15编辑:历史狂流
“明福王朱常洵圹志”墓志现收藏于孟津县龙马负图寺。志高、广各79厘米,厚10厘米,楷书,21行,满行25字。四边线刻飞龙纹,撰文者为福王朱常洵之子朱由崧,盖为盝顶,篆书“大明福忠王圹志”。
《圹志》里清清楚楚地记:福王朱常洵死后,“祭葬从优,一切丧礼视诸藩倍”,而且,“大明崇祯十六年正月初八日,葬邙山之原”,这已充分说明福王的尸体尚在,没有被人吃掉。
其实,只要仔细想想,真要像野史里说的,福王有三百多斤,再加上几头鹿,还不得上千斤了?用这上千斤肉配酒煮汤,哪得多少酒、多少水,又得是多大的锅?!
一句话,“福禄酒”根本就是一个谣言!
历史作家姚雪垠在长篇小说《李自成》中详细描写了李自成处死福王的过程:
担任行刑的这个刀斧手向前两步,弯腰提起来福王的头,走向监斩台去。遵照李过的命令,这头将带进城去,悬挂在宫门前的华表上,即古人所说的“枭首示众”。在刑场中间担任警戒和维持秩序的步兵都撤到监斩台下,听任百姓观看福王的尸体。在前边的百姓们一拥而上,立刻将福王的衣服和裤子剥得精光。有人剖开他的胸膛,挖出心肝拿走。有人从他的身上割走一块肉。顷刻之间,尸首被分割得不成样子,而后边的百姓们继续往前边拥挤。
姚雪垠写福王的死写得很惨烈,“尸首被分割得不成样子”,但没有“福禄酒”情节。
以严谨治史著称的明史研究专家顾诚先生在《明末农民战争史》一书中也极力鞭挞福王的作威作福,写福王朱常洵之死时,用笔洗炼,却简洁有力:贪生怕死的朱常洵一带到李自成面前即吓破了胆,“色怖,泥首乞命”。李自成端坐殿上亲自审问这位朱明王朝的亲王,怒斥道:“汝为亲王,富甲天下。当如此饥荒,不肯发分毫帑藏赈济百姓,汝奴才也。”命左右打他四十大板,枭首示众。
所以说,明福王被李自成与鹿同烹做成了“福禄酒”,只是故事传说而不是历史的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