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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诏狱18种刑法是哪18种

时间:2020-03-11编辑:罗生门橘子

按照记载,诏狱中主要用到的刑具有拶指、上夹棍、剥皮、舌、断脊、堕指、刺心、琵琶等十八种,而除了这些之外,诏狱中的锦衣卫还经常发明一些其他的惩罚方式,例如梳洗、灌鼻、钉指等等,其中“械、镣、棍、拶、夹棍”被称为全刑,很少有人能够全部挺过去。根据明朝《刑法志》记载,“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因此,每次用刑下来,囚犯哀声震壁,血肉溃烂,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惨毒难言。

锦衣卫诏狱直接由北镇抚司管理,他们可以直接拷掠刑讯,取旨行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等三法司根本无权过问。最初,诏狱只有审讯之权,审理完成后还要送交三法司定罪,但在成化十四年,锦衣卫诏狱审理完犯人之后,直接提交皇帝,三法司连定罪之权也没了。锦衣卫这种独立于司法体系外的存在,为他们滥用刑罚提供了可能,以至于嘉靖时期的刑科都给事中刘济抱怨道,“国家置三法司,专理刑狱,或主质成,或主平反。权臣不得以恩怨为出入,天子不得以喜怒为重轻。自锦衣镇抚之官专理诏狱,而法司几成虚设。”

虽然诏狱如此恐怖,入之便是“九死一生”,令人谈之色变。不过,虽然有人能够将在锦衣卫的刑具中活下来,但能够走出诏狱的却少之又少,而且就算能够走出来,也已经是半死不活。

历史上杨涟、左光斗等人虽然扛过用刑,但也并未活着走出。杨涟因弹劾魏忠贤而被罢官,后魏忠贤又指使北镇抚司指挥许显纯捏造供状,诬陷杨涟、左光斗收受贿赂,两人逐被押入锦衣卫诏狱。根据记载,许显纯将锦衣卫的诸多酷刑逐一用于两人,持续一月有余。左光斗直接被折磨致死,而杨涟则被折磨的遍体鳞伤、气息奄奄,导致后来提审杨涟时,杨涟已经被折磨的无法坐、立,只能躺在地上受审。即使这样,杨涟仍不屈服,在狱中写下《绝笔》,但两人最终还是没能走出诏狱,被许显纯处死于狱中。

钱若赓被投入诏狱长达三十七年,走出诏狱已经形同死人。万历年间,临江知府钱若赓因得罪权贵,被明神宗朱翊钧投入诏狱长达三十七年之久,直到明熹宗朱由校继位之后,才将其释放。其子钱敬忠曾上书称,“臣父三十七年之中……气血尽衰……脓血淋漓,四肢臃肿,疮毒满身,更患脚瘤,步立俱废。耳既无闻,目既无见,手不能运,足不能行,喉中尚稍有气,谓之未死,实与死一间耳”。

其实,诏狱可以看作是皇帝处置大臣的私人监狱,虽然也曾被权宦用于打击政敌,但也并不是说进入诏狱就“十死无生”,一切还要看皇帝的态度,当然运气也很重要。例如海瑞也曾被打入诏狱,但在明世宗驾崩之后,明穆宗朱载垕,海瑞便被大赦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