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06编辑:梓岚
论交谊在师友之间,兼亲与长,论事功在唐宋之上,兼德与言,朝野同悲惟我最;
其始出以夺情为疑,实赞其行,其练兵以水师为着,实发其议,艰难未与负公多。
同治十一年(1872),曾国藩在两江总督衙门里去世,他的朋友、亲家(曾的女儿嫁与郭的儿子)郭嵩焘送上这副情深意切的挽联。此时郭嵩焘已罢官回到湖南,讲学于城南书院。挽联的看点是郭嵩焘提到自己对曾国藩所建功勋的贡献:曾国藩奔母丧回乡守制时,是郭嵩焘游说曾国藩打消疑虑,墨絰出山出任“团练大臣”;在曾领兵之初他任曾的幕僚,并建议曾国藩创建水师。
又十三年过去,光绪十一年(1885),左宗棠殁于闽浙总督的任上,郭嵩焘作为左的同县老乡、亲家(郭的女儿嫁入左宗棠的侄子)和后半生的冤家,郭写了一幅挽联:
世须才,才亦须世;
公负我,我不负公。
挽联表达出满腹幽怨,他对左当年不但不帮忙而且参劾的旧事仍难释怀,挽联在家人的劝说下未能送出。郭与左,不但是早年好友,太平天国进入湖南时,两人一起避乱于白水洞,郭力劝左宗棠出山当湖南巡抚的师爷,左的一生事业便从此而起;而且郭对左有着殊恩,当年总兵樊燮告左宗棠的御状,指控他是把持一省军政大权的“劣幕”,咸丰帝几乎要处死左宗棠,又靠郭嵩焘在京活动,不但救了左宗棠,而且让咸丰帝了解左宗棠的才能,下诏加以重用。
郭嵩焘的才华、见识,后世人已有充分的肯定,特别是他对西方科技、政治、经济的了解远远超过同时代的士大夫。但他一生官场蹉跎,晚年在落寞中死去,比起两位同乡兄长曾国藩、左宗棠死后的哀荣,何啻霄壤之别。
郭不容于当时的官场,当然与他的思想太超前有关系。但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即性格决定命运,在大清朝的官场里,郭嵩焘远不如曾国藩圆融,不知道掩饰自己,直来直去说真话,对官场潜规则不管不顾,从而成为众矢之的,无法见容于官场。
咸丰初期曾国藩带兵在江西和太平军鏖战时,在湖南老家丁忧守制的郭嵩焘应曾国藩之邀入幕,为曾国藩出谋划策、募捐筹饷,成为其得力助手。曾国藩欣赏郭的文采和见识,但认为郭只是“著述之才”,并非“繁剧之才”。郭嵩焘和李鸿章是同年进士,且都受教于曾国藩,两人一生交情甚笃。李鸿章为郭嵩焘抱不平,总是向曾国藩提议,举荐郭嵩焘主政一方。曾国藩总是迟疑,他知道郭嵩焘的性格,当一个主官是难以信任的。主官权力大,责任也大,而且每天要处理许多复杂而又琐碎的事务。曾国藩说郭嵩焘“芬芳悱恻”,刘蓉说郭嵩焘“莹彻无暇”,李鸿章说郭嵩焘“学识宏通,志行坚卓”。这些赞美之词反过来说就是“书生气”,不知道通达权变。如咸丰九年,郭嵩焘以钦差的身份赴山东稽查财政,一路费用自理,认真查账,查处了一批贪官污吏,得罪了僧格林沁亲王。
同治二年,郭嵩焘被任命为署理广东巡抚,即代理广东省省长,他总算掌握了一个富庶的大省,可以一展平生抱负。当时一部分太平军进入广东,广东的军务甚是繁重,而且广东还有为外省作战部队筹集粮饷的任务。作为一省之长官,有才华有见识的郭嵩焘很快显出其领导才能的欠缺。
在传统的中国官场,领导才能说复杂真复杂,说简单则简单,关键是要有决断力,且能摆平上司,驾驭下官,处理好官场上各种复杂关系。郭嵩焘却在这些方面做得很不好。他和先后两任两广总督毛鸿宾、瑞麟水火不容。——这官还怎么当?而且在最关键的时刻,他忘了中国官场重要的潜规则:为政不得罪巨室。可他把功高年长的骆秉章得罪透透的。
骆秉章是湘军能够崛起、太平天国被镇压一个重要人物,无他,曾国藩、左宗棠能否建立那么大的功业,还很难说。此公是广东花县人,和洪秀全是小同乡,年长郭嵩焘21岁,比郭嵩焘早15年入翰林院,是郭嵩焘不折不扣的前辈。咸丰二年(1852年),太平军入湖南,骆秉章以防守不力,被革职留任。后守住长沙,逼迫太平军北上而有功复职,为清廷所倚重。咸丰三年(1853年),实授湖南巡抚,任上支持曾国藩办团练,又聘左宗棠为幕僚,事无巨细,都听从左宗棠的意见。咸丰十年(1860年),奉命督办四川军务,率军入川。咸丰十一年(1861年)任四川总督。同治元年(1862年),俘虏太平军第一骁将石达开,并解至成都凌迟处死。在曾国藩办团练时,骆秉章与曾不无龃龉,但此人纠错能力强,很快调整了工作方式,仰仗湘系人士,不但保住了湖南,而且以湖南的兵源、粮饷支援了数省。
郭嵩焘刚刚署理广东巡抚,就碰到一件对他仕途影响很大的“小事”:骆秉章家族控告外姓人盗葬其祖坟地。
古代中国人特别是南方人很重视风水,为争风水宝地而家族械斗的事时而有之。骆氏家族出了骆秉章这么一位高官,族人自然更看重祖坟的风水。同治二年,广东花县生员邓辅廷在骆氏祖坟不远处葬骨坛三穴——“葬骨坛”应该是客家人风俗,被骆氏指为“盗葬”,要抢他们家族好风水,向花县县衙门告状。花县县令并未将此认定为盗葬,也未对邓辅廷进行处罚。
对于“盗葬”的标准,朝廷礼部和广东地方章程标准不同。礼部的更为严格,规定“(墓主)庶人茔地九步,穿心一十八步,止用圹志”,而广东地方标准则是“以穿心四丈为限,计由坟心量数至边,每面实止一丈。”粤省地方标准宽情有可原,因为广东多“官山”,即不归一家一族所有的公共山地,谁都可以葬坟,先来后到。如果“盗葬”的标准太严格,一座山葬不了几个坟茔,显然是浪费土地资源。这邓家葬骨坛以广东地方标准而言,离坟心一丈以外,不算“盗葬”,但以朝廷标准而言,却在骆秉章先祖坟茔九步之内,可以判为“盗葬”。
族人自然写信求援于骆秉章,骆秉章便写信请求广东督抚核实查办。我估计骆心里以为这个官司妥妥地赢了,且不说官官相护,巡抚郭嵩焘分明是自己人么。郭嵩焘和左宗棠是亲家、好友,左宗棠当了他多年的师爷;他本人主持湘政十年,保住了一方平安,有恩于郭嵩焘的家乡。而且郭嵩焘偏袒骆氏家族不用太过分,只说照朝廷的标准就行了——现在的立法原则也是地方法规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可郭嵩焘的做法让骆秉章大跌眼镜,他维持花县衙门原来的裁决,给出调查结论:“该省通行章程,无税官山茔葬,以穿心四丈为限,计由坟心量数至边,每面实止一丈。邓姓原开坟穴,在该督祖茔一丈以外,照依定章,无可科罪。”这下彻底惹怒骆秉章,骆干脆上奏朝廷,请求维护朝廷的标准,废除“地方粮票”。一来骆秉章劳苦功高,二来朝廷要维护中央权威。于是下了一道上谕:“着瑞麟、郭嵩焘申明旧例,通饬各属,嗣后审断坟山案件,无论官民,均照例定禁步为限,毋得率以本省定章定谳,以致争端难息,流弊滋多。并着该督抚将邓辅廷盗葬之案,迅即按照定例丈尺核实定拟具奏,不准稍涉回护。”邓家被迫将骨坛迁走。在这场官司中,瑞麟站在骆氏家族一边,自然骆对其大有好感。
郭嵩焘和两广总督瑞麟闹矛盾,也是清代“督抚不和”的常态。但太平军余部还在,这个问题必须尽快解决,于是朝廷命令左宗棠前去调查。左开始说自己和郭嵩焘是亲家,要求回避,但清廷不允,让他据实奏报,左宗棠只能奉旨而行。
此刻估计郭嵩焘很高兴,心想左宗棠总得站在自己一边吧,而瑞麟、骆秉章则担心左宗棠拉偏架。骆秉章在给朱学勤的一封信中直言不讳这种担忧:
前闻邸钞令太冲查复瑞、郭之事,弟窃虑之,盖太冲与细侯均籍隶湘阴,且交情最密,或有戚谊亦未定,太冲如此奏复,势所必至。向来湖南人乡情最重,以湖南人参湖南人则有是非,若外省人构讼,未有不护湖南人者。总之,瑞署粤督民情爱戴,郭署粤抚怨声载道,天视自我,民视天德,自我民德观于民心,如此则自有公论矣。
信中所言的“太冲”指左宗棠,以晋代左思(字太冲)指代;细侯指郭嵩焘,以东汉郭伋(字细侯)指代。可左宗棠调查后向朝廷的汇报不但让郭嵩焘难以接受,估计骆秉章也大为惊讶。左一连四疏,直言广东军务的种种失误,皆因郭嵩焘不顾大局,“迹近负气”之故。连老朋友、亲家翁都这样说话了,郭嵩焘还能呆下去么?只能罢官走人。
或有人认为左对郭太绝情,但若考诸当时的军情、政情,于公于私左这样做是正确的选择。一博得了瑞麟、骆秉章的信任,以后筹粮饷广东官绅必“报之以琼瑶”,毕竟剿灭太平军余部是头等大事;二是趁机让自己一手调教出来的亲信蒋益澧署理广东巡抚,日后广东的事如臂使指,比指挥郭嵩焘方便,因为郭有恩于左宗棠,在做面前有道义优势;三是郭嵩焘看来确实不擅长做封疆大吏,就算这回袒护了他,后来的麻烦还很多,左何必为此得罪旗人瑞麟和前老板骆秉章呢?
后来郭嵩焘出使英国,和副使刘锡鸿闹得不可开交,固然是因为刘想踩着郭嵩焘上升,但郭的个性和办事风格授人以柄,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他在充当大使期间,仍然置官场潜规则于不顾。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莹彻无暇的真性情怎么可能在大清官场酱缸里混得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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