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6编辑:罗生门橘子
严嵩,中国历史上十大奸臣(庆父、赵高、梁冀、董卓、来俊臣、李林甫、秦桧、严嵩、魏忠贤、和珅)之一。严嵩成化十六年(1480年)生,明朝袁州府分宜县人。弘治十一年乡试中举,明孝宗弘治十八年(1505年)会试考中二甲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旋丁优归里,在其家乡钤山之麓建钤山堂隐居读书8载,著《钤山堂集》,又总纂《正德袁卅府志》,诗文峻洁,声名愈著,明武宗正德十一年(1516年),还朝复官,执教过宫中内书堂。
正德十六年任南京翰林院侍读,嘉靖四年调回北京,升任国子监祭酒。明世宗嘉靖七年(1528年),奉命祭告显陵,归而极言祥瑞,明世宗喜。迁其为吏部左侍郎,进南京礼部尚书,两年后改任吏部尚书。嘉靖十五年(1536年),以贺万寿节至京师。时值廷议重修宋史,遂留京以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衔主持其事。他善伺帝意,以醮祀青词,取得宠信,加为太子太保。二十一年(1542年),拜武英殿大学士。入直文渊阁,仍掌礼部事。后解部事,专直西苑;士大夫侧目屏息,不肖者奔走其门,行贿者络绎不绝。戕害他人以成已私,并大力排除异已。
但是,不为人知的是,在他年轻的时候,也曾经是一个正直的人,在书法方面也有一番造诣。《明史》称严嵩“无他才略,惟一意媚上,窃权罔利。”这个结论概括出相当一部分事实,但不是全部。一方面,并非一意媚上,严嵩得罪世宗之处也不少;另一方面,他对政事颇多议论,特别是对正德年间的政治有所批评。这两方面也都应引起注意。
严嵩懂得“关系学”,笼络世宗亲信。两面三刀,委罪于人。能伸能屈,使用苦肉计。从嘉靖二十三年到三十五年的十多年时间内,严嵩先后在宜春、分宜两县捐金修建了四座石拱桥:宜春秀江上的广泽桥,下浦的广润桥(上浦、下浦各一座的总称),分宜清源河上的万年桥,共花三四万两银子。同时还出资修葺了分宜县学等等。这些钱,虽刮自人民的血汗,建桥又有狭隘的乡土观念和光宗耀祖的思想,桥成又尽管有媚上之嫌,但也是为人民做了点好事。
《明史》里,严嵩是列在奸臣传里的。但从严嵩下台后,就有人认为他是奸臣很冤枉。即便是在修明史时,写作班子对于严嵩是不是奸臣就有很大争论。查抄严嵩家时,一共查出来3万多两黄金,200多万两白银。但仅仅说他奸或贪肯定不够,严嵩是一个极复杂的人。他的书法成就很令人敬佩,相传“六必居”三个字是他写的,建国后经学者邓拓考证并非如此,但这也足以说明他的书法在当时是公认为不错的。什刹海、景山公园、北海、故宫等地都有他的书法作品,山海关的“天下第一关”也是他的手笔。严嵩的文学成就很高,诗词“清丽婉约”。史书记载,严嵩至少有几次试图纠正嘉靖皇帝的一些做法。
严嵩的倒台,所依罪名为“通倭犯上”,得出结论是“谋反”,但真的是如此么?首先,严嵩已经是位极人臣,万人之上。从许多表现上来看,严嵩除了权欲熏心,排除异己以外,并没有勾结倭寇的意图。严嵩经常为皇帝写青词,据说严嵩还经常为喜爱炼丹的嘉靖皇帝试服丹药,并每次都要写实验报告,或导致重金属中毒。以此来看,严嵩并没有做乱犯上的意图,反倒是十分忠于皇帝。可见,严嵩从很大程度上来说是“冤枉”的,至少是被不正当手段解决的。后来的张居正认为,严嵩的罪名不是“谋反”,而是“奸党”,也明显的有些许回护的意思。其实严嵩充其量就是个“奸臣贪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