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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六大著名刺客(图文)

时间:2013-10-06编辑:历史狂流

     历史上曾经有这么些人,他们成就了历史,用自己的行动、自己的行为,甚至于献出了宝贵的生命,留下的只是在故事里、史诗中字里行间的几个不起眼的代号;他们用生命来诠释生命,用生命来成就事业,用生命来眷顾爱人,不管成败,他的惟一代价就是生命;他们不屈服于命运的安排,明知道前面是一条死路却还一往无前,这是何等的气概!老子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中国古代最有名的刺客是六大刺客,即曹沫、专诸、要离、豫让、聂政、荆轲

1、曹沫

    春秋早期人,是鲁国的刺客。在六大刺客中,年代最早。古书对他的名字有许多不同写法,其中一种是曹刿。这两个名字是属于同一个人(详拙作《为什么说曹刿和曹沫是同一人》)。过去,我们在《左传》中见过这位先生,名作曹刿。他曾在长勺之战,为鲁庄公出谋划策,用“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治气之术,出人意外地打败了齐桓公,因而受到毛泽东的称赞。此人出身卑贱,但足智多谋,想为鲁庄公献计献策。他的老乡说,打仗是人家贵族的事,你不要多管闲事,他说,“肉食者鄙,未能远谋”(《左传》庄公十年),一定要插手,结果证明,他确实是优秀的军事家。毛泽东说“卑贱者最聪明”,举例很多,其中就有他。

    这是一种记载。另一种记载,是《史记·刺客列传》的记载。司马迁笔下的曹沫主要是勇士,他“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任为将。鲁与齐战,三战皆北,被迫在柯地签订不平等条约。在庄严的仪式上,曹沫突然用匕首顶住齐桓公,逼他退还鲁国的土地。在死亡的威胁下,桓公被迫答应。一经承诺,曹沫立刻投其匕首,下坛,北面就群臣之位,脸不变色心不跳,说话和原来一模一样。

    这些记载,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曹沫不是贵族,而是卑贱者中的聪明人,他不会像贵族那么死心眼(如相信“蠢猪式的仁义道德”的宋襄公)。卑贱者爱使用非常手段,即贵族不耻的糙招,特别是在实力悬殊、强弱不敌的战争中;第二,曹沫参加的战争,正是这样的战争,齐国非常强大,鲁国非常弱小,他以奇谋侥幸打败齐桓公,但三战皆北,不能扭转战局,万般无奈,才铤而走险。他的成功是靠两点:一是齐桓公地位高,名气大,他老人家怕死,曹沫不怕死;二是齐桓公 “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说话非同小可,不便在庄严的会盟仪式上出尔反尔,管仲劝他不可背约。这两条都是抓住了贵族的弱点。当然,在其他古书中,还有汉画像石中,这次劫持,参加者还有鲁庄公。逼急眼了,鲁庄公也放得下架子。

    道理很简单,穿鞋的打不过光脚的(当然,这只是事情的一面)。 现在,在上海博物馆藏楚简中,我们发现了曹沫的兵法,名叫《散蔑之陈》。它的出土有一个意义,就是证明了我的看法,恐怖活动和兵法有不解之缘,两者不一定是对立的东西。正规的战法是战法,不正规的战法也是战法。

2、专诸
 

    年代比曹沫晚,是春秋晚期人,事见《刺客列传》,乃吴国的刺客。他和曹沫不同,只是个重诺轻死的亡命徒,类似侠客。公子光(后来的吴王阖闾)善遇专诸,答应死后为他赡养老母弱子,目的很明确,就是派他搞刺杀。刺杀是为了政变。其结果,必然是一死。这些都很清楚。但他和曹沫不同,曹沫所行,其实是劫持,不是刺杀,严格讲,是属于下面要谈的另一类。劫持,是以被劫持者为人质,提出各种要求(如赎金),杀人并不是最终目的(虽然其结果,常常和刺杀一样,人质还是死于非命)。

    专诸和曹沫,共同点是不要命,勇敢。孙子讲御兵之法,说吴、越世仇,同舟共济,也会齐心协力,关键是死无退路。人心都是肉长的,勇是逼出来的。当兵的也是人,没有多余的命,令发之日,泪流满面,效死拼命靠什么?曰“投之无所往者,诸、刿之勇也”(《孙子兵法·九地》),“诸”就是专诸,“刿”就是曹刿(即曹沫)。他们是春秋时期最有名的刺客(注意,劫持者也算刺客)。

3、要离
 

    也是吴王阖闾的刺客。吴王派他刺杀另一个吴公子,名叫庆忌。要离是个枯黄干瘦风吹都要倒的弱者,庆忌是个武艺非凡膂力过人的壮汉。要离断臂刺庆忌,事见《吴越春秋·阖闾内传》(《刺客列传》不载),也是惊天动地。这事在战国时期很有名。如唐且使秦,拒绝秦王的无礼要求。秦王威胁说,您难道没有听说过“天子之怒”吗?“天子之怒”是“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唐且反问说,那大王听说过“布衣之怒”吗?“布衣之怒”是“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当时,他举了三个刺客,一个是专诸,一个是要离,一个是聂政,其中就有要离。说罢“挺剑而起”。结果是“秦王色挠,长跪而谢之日:‘先生坐,何至于此,寡人谕矣’”(《战国策·魏四》)。

4、豫让
 

    战国早期人,是晋国的刺客。此人也是亡命徒,他受过智伯的大恩,非常忠诚。赵襄子杀智伯,漆其头骨以为饮器,他发誓要为智伯报仇。为此,不惜残身毁容,隐姓埋名。先装受过刑的残废,给厕所刷墙。后装麻风病人,把自己弄成哑巴。两次刺杀都不成功。襄子感其诚,解衣令之刺,让他撒气,然后伏剑自杀。这是决意恩仇的个人行为(和《游侠列传》有交叉),不是由政治家导演,也许够不上“主义”。但刺杀和劫持,从法律角度讲,是最低级的犯罪形式,它们和称为 “主义”的活动在形式上无法区分。#p#分页标题#e#

5、聂政
 

    战国中期人,是韩国的刺客。聂政刺韩累(韩国的相邦),也属于快意恩仇。事见《刺客列传》,不必多谈。他的故事之所以出名,是烈士背后还有烈女,即聂政的姐姐,名叫聂荣(也作“聂嫈”)。弟弟死了,无人收尸,姐姐发现,终举其名,最后哭死在尸体旁边。郭沫若写过一个剧本,叫《棠棣之花》,就是歌颂聂政和他姐姐。

6、荆轲
 

    战国末年人,是燕国的刺客(其先乃齐人,徙于卫,又入燕),也见于《刺客列传》。这是距司马迁最近,他亲自做过调查(向熟悉此事的公孙季功、董生和夏无且请教),着墨最多,记述最详,也最震撼人心的刺客。故事比较复杂,大家都很熟悉,这里不必多谈。有趣的是,最近陈凯歌拍了《刺秦》,正是讲荆轲刺秦王。电影主题很前卫(但艺术水准不怎么样,窃以为),秦王要搞“全球化”,但杀人盈野,太残酷,荆轲代表“被侮辱与被损害的”祖国人民和各国人民,想去除掉这个暴君,“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乃千古绝唱的慷慨悲歌。但他这么干,岂不是逆历史潮流而动?有人会提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