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07编辑:历史狂流
当时主政地方的最高级官员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王(省部级)的查处结果也很中肯:“今本院巡历兹土,遍访乡绅孝廉及诸父老,颇得其概。大都修隙本宦者,果有其人。而开风切齿者,遂拥至千万。虽云奇祸,实出无知,姑与维新,免其查究,合行晓谕。”(《民抄董宦事实》)
官府捉拿了少数参与此事的施暴者进行定罪。整个事件的发生是背后有人唆使和组织抄了董家宅府。于是围绕是“民抄”还是“士抄”的争论悬而未决,又拖了大半年时间。最后的审定结果是在苏州、常州、镇江三府会审下作出的。
除将直接参加烧抢董家的部分乡民定罪外,松江府华亭县儒学生员,有五人受到杖惩并革去功名,另有五人受杖惩并降级,三人单受杖惩。而董其昌的家人陈明则“随行拘责监候”。回复到当时的社会阶层来定位,董其昌已经属于社会上层,是属于得到皇帝保护“刑不上大夫”的阶层。
因此,参照当时社会特殊性质,董其昌的地位和荣誉理所当然能换来一些相应的地位和权利,比如妻妾田宅奴仆的数量、范围要比平民多,不用缴一些农民要缴的税。这样的特权情况在中国已经上演了两千余年,而变成一个事实上的“真理”,这些老百姓也都是知道的。
清朝初年那些修撰《明史》的学者通过调查终于得出了拨乱反正的结论:“督湖广学政,不徇请嘱,为势家所怨,嗾生儒数百人鼓噪,毁其公署。”(《明史·董其昌传》)这里就说明董其昌在“督湖广学政”时因为不徇私情而得罪的某个特权家族怨恨董家,于是就唆使一些处于社会底层又不得志的青年学生到董其昌的门前煽动鼓噪,借事寻衅,最后特权家族的爪牙首先施暴和被煽动的老百姓就伙同一起烧毁了董其昌的的屋宅。
总是有人怀疑《明史·董其昌传》是为董其昌做了辩解,我们且看修《明史》的经过就知道了。清朝修史之起距董其昌所处时代不过几十年,耆老见证者倘在,取证核实起来非常容易。而修《明史》的两大贡献人万斯同和王鸿绪,都是治史良才,继承黄宗羲的衣钵,注重历史事实。
而康熙、乾隆时期政治氛围特别紧张,文字狱搞的很残酷,这时候的史学专家们不会因为一个前朝的董其昌去犯政治错误。董其昌在清朝文字狱时期又恰是满清所打击的对象。种种迹象表明,清朝为董其昌粉饰作美的可能性不大,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个改朝换代后官修的《明史》对董其昌的结论是终于史实的。#p#分页标题#e#
董其昌所担任的最高职务,是曾经做过南京礼部尚书,这是他职业生涯的顶峰。永乐帝迁都北京后,在陪都南京做礼部尚书和在北京做礼部尚书是不一样的。可以理解成至高无上地拥有了级别,是一个“享受正部级待遇”的“影子内阁”成员。
由此来看董其昌算不上实权派高官,远远比不上王振、汪直、魏忠贤那样能鱼肉官吏百姓的恶吏的。今天客观来看,史书中所说董其昌“险如卢杞,富如元载,淫奢如董卓”是言过其实的,是对董其昌的中伤和诋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