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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六如是谁
李六如(1887-1973),最高人民检察署副检察长、党组书记。湖南省平江县人,1908年到湖北参加新军,加入同盟会。1911年参加辛亥革命。1912年赴日本留学,1918年回平江,变卖家产,创办救贫工厂,进行实业救国尝试。在遭受挫折后,又试图走教育救国之路,在平江兴办平民学校,吸取工农平民子弟入学。
1921年秋,由毛泽东、何叔衡介绍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成为平江县第一个共产党员。曾任中共湘区委员会文委委员。入党后,去安源煤矿体验煤矿工人生活。在毛泽东的鼓励下,开始编写《平民读本》,通俗易懂地宣传革命真理和社会知识,产生很大影响。
李六如曾任职位
日军投降后,赴东北任热河省政府秘书长、中共热河省委常委、东北人民政府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司法部部长和法院院长等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法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署副检察长、党组书记,第二、三届全国政协常委。他是新中国检察工作主要奠基人之一,为开创社会主义司法、检察工作和法制建设,培养司法、检察干部作出了重要贡献。晚年体弱多病,仍坚持整理、撰写革命史料。所著《六十年的变迁》,已译成多种外文版本,“文化大革命”中,遭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迫害。1973年4月10日含冤去世,终年86岁。粉碎“四人帮”后,中共中央为他平反昭雪。
李六如生平事迹
1887年7月11日,生于湖南平江县嘉义献冲泊头一个商人家庭。
1907年,李六如20岁,他结识了从日本留学回来的同盟会员凌容众。从凌那里知悉陈天华蹈海事件,并看到《民报》、《游学译篇》、《嘉定屠城纪略》等反清报刊和书籍。从此,“报家仇”的愤恨转移到了清朝皇帝身上。“匈奴未灭,何以家为”,他抱着这样的决心,投笔从戎。
1908年李六如赴武昌参加新军,结识了同盟会员刘复基、詹大悲等组织文学社,为负责人之一,从事士兵运动。武昌首义时,李被黎元洪委任为第四镇大六标标统(相当于团长),参加了阳夏战争。由于不满意标统职位,又觉得自己年轻,想出洋深造。几经请求,黎元洪终于同意,赠他三千元出洋费,每月另拨官费80元,还补了一个“陆军少将”头衔。
1913年,入日本东京明治大学攻读政治经济科。
1918年秋,李六如以优异成绩毕业后,带回日译本《资本论》,谢绝日本驻上海通讯社和长沙官方的高薪聘请,回到家乡平江,集资开办救民工厂和兴业织布工厂,在启明女校师范班任国文教员,倡办工农夜校。
由于军阀勒索,洋布倾销,不久工厂倒闭了,还欠了债。“实业救国”、“教育救国”的梦想终于破灭。1920年8月,李六如“山穷水尽”下长沙,在政法专科等校教书,但不甘于当教书匠,于是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到处演讲,倡导平民教育运动。他通过省政府、省议会和省教育会中许多朋友、熟人的关系,自上而下向各县推动,成立了全省平民教育促进会,被举为副董事长。通过平民教育运动,还推动四五十个县办了县报,李六如当选为全省县报联合会会长。
1920年到1921年的平民教育运动,是有影响的进步活动。自然受到毛泽东的注意。一天,毛泽东派喻寄浑前来约见李六如。喻是李的好友,平江人,爱国知识分子,曾同李创办《平江旬报》。
1923年国共合作后,曾任国民党湖南省党部执行委员。1926年7月,任国民革命军第二军第四师党代表,由广州出发,一直打到南京。
1924年,受中共湘区委派遣去广州筹集宣传经费,经批准留在广州,先后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党务处处长、第二军军校政治部指导主任兼政治教官,编写了《党务须知》、《为什么要北伐》等小册子。
1927年夏,他同夏明翰回平江发动工农武装,组织秋收暴动。后赴上海,受周恩来直接领导,从事党的地下工作。
1928年冬,受命前往新加坡从事革命活动,任中共南洋临委宣传部长。1929年到香港,在中共南方局宣传部工作,为隐蔽起见,以做生意为名,与王稼祥、刘昂等以父子、父女相称,组成假家庭,掩护党的地下工作。
1930年,他赴中央苏区,先后任福建省苏维埃政府财政部长兼内务部长、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国家银行总行副行长、代理行长,对苏区的政权建设和财经工作作出了贡献。1934年红军主力长征后,他留在江西,任中央政府办事处财经委员会代理主任,转战于赣南山区,坚持艰苦卓绝的三年游击战争。后来遭国民党反动派逮捕,受尽严刑拷打,被判死刑,仍始终保持了一个共产党人的高尚气节。
1937年3月获释出狱,奔赴延安,任毛泽东办公室秘书长、延安行政学院代院长、中央财政经济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