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24编辑:梓岚
黄庭坚,字鲁直,自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又称豫章黄先生,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北宋诗人、词人、书法家。黄庭坚是江西诗派的开山鼻祖。到了宋末,由于江西诗派的很多人都学杜甫诗,所以文学家方回把杜甫尊为江西诗派之祖,而把黄庭坚、陈师道、陈与义称为“三宗”,遂有“一祖三宗”之说。
在诗歌方面,黄庭坚与苏轼并称为“苏黄”。在书法方面,他与苏轼、米芾、蔡襄并称为“宋四大家”。在词作方面,他曾与秦观并称“秦黄”,但黄庭坚的词作成就却远逊于秦观。
黄庭坚为宋治平四年(1067年)进士。先后做过县尉、北京国子监教授、校书郎、著作佐郎、秘书丞。绍圣初年,章敦、蔡卞与其党羽认为当时修成的《神宗实录》多有诬陷不实之词,于是开始盘问参与编修的史官,并列举出千余条认为不实的内容来质问他们。
后来经过考察,这些内容基本属实,只有三十二条还没有落实,其中就包括黄庭坚写的“用铁龙爪治河,有同儿戏”,于是首先盘问他。黄庭坚回答:“我当时在北都做官,曾亲眼看到这件事,当时的确如同儿戏。”凡是有所查问,他都照实回答,毫无顾忌,听到的人都称赞他胆气豪壮。黄庭坚因此被贬为涪州别驾、黔州安置。
黄庭坚在去往黔州的路上,路过江陵时,寄居在承天寺里。当时承天寺正在拆除旧塔建新塔,住持央求黄庭坚在塔成之后给新塔写一篇题记,黄庭坚就答应了下来。六年之后,黄庭坚接受朝廷召命东归,又来到江陵,此时七层宝塔已建成。黄庭坚于是按当初的约定写了一篇《江陵府承天禅院塔记》。题记写好后,就被刻在了石碑上。
有一天,知府马瑊在承天寺宴请同僚。饭后,大家欣赏石碑上的《承天禅院塔记》。转运判官陈举等人看到最后一句是“作记者黄某,立记者马瑊”,为了抬高身价,就想让黄庭坚同意,在后面加上自己的名字。黄庭坚没有答应。陈举于是怀恨在心。他仔细研究了黄庭坚写的这篇题记,上书朝廷,说黄庭坚是在幸灾乐祸,诽谤朝廷。
原来黄庭坚在这篇题记后面写了一段文字,说盖一座佛寺,需要中等人家万户之家产,实在是花费巨大。而国家虽然没有打仗的开销,但光是救灾,每年的花费也不计其数,而这却是盖佛寺的功德所不能替代的。就是这几句对百姓疾苦的同情,让陈举拿来大做文章,并上报了朝廷。
陈举对黄庭坚的诬告,使黄庭坚卷入复杂的政治斗争,最后被贬宜州。
崇宁三年(1104年)三月,花甲之年的黄庭坚奔波千里,来到广西宜州。他先是租住城西黎秀才的房子,结果当地官府治了秀才的罪;后来他又寄住在寺庙里,当地官府又治寺庙的罪……最终,黄庭坚只有被迫栖身于一个四面透风、屋顶漏雨的戍楼里。第二年九月十三日,酒后遭雨疾的黄庭坚在戍楼里悄然病逝。四年之后,有贤士将黄庭坚的灵柩护送回江西修水,归葬于他老家祖坟之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