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历史网!

刘邦死前为什么要定下非刘氏不王的规矩

时间:2020-02-20编辑:鹤行长川

汉高祖十二年(前195年)三月中旬,离刘邦去世还有一月余的时间,刘邦拖着重病之躯同王陵、陈平、王勃等朝中重臣,一起杀白马立誓,对天盟誓:“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若无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诛之”,即非刘氏不为王,非功臣不为侯。

这就是“非刘氏不王”的来历。那刘邦为何要与众臣立下这样的誓言呢?

汉初的诸侯王就是与汉天子共天下的“人君”,诸侯王名义上臣服于汉天子,但实际上他就是翻版的汉天子,在封国中,他就是皇帝,拥有自己的百官,自己的军队,自己的百姓。

官制上与皇帝“等齐”的诸侯王

官制上。汉初,据《史记·五宗世家》所载:“得自除内史以下。汉独为置丞相、黄金印。诸侯自除御史、廷尉正、博士,拟于天子”,就是说,当时除了诸侯国丞相是汉廷委派的外,其余官员,如内史、御史、廷尉正、博士等,都由诸侯王自行任命,与天子无差。

同时诸侯国所置官吏也与汉廷大相径庭,《汉书·百官公卿表》载:“金玺盭绶,掌治其国。有太傅辅王,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

在汉初的诸侯国中,与汉廷一样,设有太傅、内史、中尉、丞相等官职,且职责也一样,太傅辅政诸侯王,内史掌封国民政,中尉掌封国军政,丞相统领封国百官。

此外,诸侯国中的官员,其地位也与汉廷的官员无二,如贾谊所言:“天子之相,号为丞相,黄金之印;诸侯之相,号为丞相,黄金之印,而尊无异等,秩加二千石之上。天子列卿秩二千石,诸侯列卿秩二千石,则臣已同矣。”

汉初,朝廷的丞相与诸侯国的丞相都是金印紫绶,中尉、内史、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等列卿都是秩二千石的官员。

综上所述,从诸侯王可以自行委派除丞相外的其余封国官员,其封国官员的地位又与中央朝廷的官员无差,我们就可以看出,诸侯王权力之大,毕竟除统领百官的丞相外,其余的,如掌封国民政的内史,掌封国军政的中尉等都是诸侯王指派的,也就是说在封国中的军政事务皆由他说了算,他就是皇帝。

诸侯王拥有幅员辽阔的封土

孟子曾说过:“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这三点汉初的诸侯王是样样都不缺,除前文所说汉初的诸侯王除拥有治民权,及对政事的掌控,他们亦拥有幅员辽阔的封土。

《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载:“自雁门、太原以东至辽阳,为燕代国;常山以南,大行左转,度河、济,阿、甄以东薄海,为齐、赵国;自陈以西,南至九疑,东带江、淮、穀、泗,薄会稽,为梁、楚、淮南、长沙国:皆外接於胡、越。”

汉初,刘邦所分封的燕、代、齐、赵、梁、楚、淮南、长沙、荆、吴等十国占据了大汉40个郡的疆域,基本上与战国时期六国疆域相等。

而作为中央朝廷的汉朝却只“独有三河、东郡、颍川、南阳,自江陵以西至蜀,北自云中至陇西,与内史凡十五郡,而公主列侯颇食邑其中”,汉中央朝廷仅独占三河、东郡、颍川、南阳等十五郡,而在这十五郡亦夹杂着公主、列侯的食邑。

由上可知,当时诸侯王疆土之辽阔,他们几乎占了汉朝天下三分之二的疆土。同时,这些诸侯王所占的疆土并不都是贫瘠之地,如梁国、吴国、淮南国等,他们的封土多为富庶之地,百姓更是众多。因此一旦他们联合起来,其实力必然是要远强于汉中央朝廷的,而这对于汉天子来说,诸侯王显然是一个巨大的威胁。

诸侯王拥有独立的财政权

汉初,诸侯王除了拥有独立的官僚体系、辽阔的疆土,还拥有独立的财政权,《史记·平准书》载:“山川园池市井租税之入,自天子以至于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养焉,不领於天下之经费。”

当时诸侯王从封国中所得的赋税,除上交给汉中央朝廷的献费外,其余都有诸侯王自行决定,或招兵买马,或支付官员俸禄,是悉听尊便。

此外,诸侯王除了可以自由支配诸侯国百姓所缴纳的赋税外,他们还拥有独立的铸币权、煮盐权、炼铁权等权力,而当时汉朝的诸侯王就靠着这些权力,获取了巨额的财富,“吴有豫章郡铜山,濞则招致天下亡命者铸钱,煮海水为盐,以故无赋,国用富饶”,当时吴王刘濞就利用铸币权、煮盐权获得巨额的财富,所谓“故吴诸侯也,以即山铸钱,富埒天子”。

由此,想想看,一个拥有如此财政自由权的诸侯王,一旦他们有异心,对于汉天子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威胁,毕竟有钱,有地,又有百姓,又可以自主招兵,他们是绝对有实力硬抗汉中央朝廷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知汉初诸侯王权力之大,实力之强,他拥有自己的官员,自己的军队,自己的财政,自己的土地,自己的百姓,完完全全就是一个缩小版的汉朝。

一旦他们有异心的话,凭借着他们的实力,及完全独立于汉中央朝廷的财政权、军事权、政治权,他们是有造反的资本,也有造反的实力。可以说,一旦他们造反,对于汉中央朝廷来说,这绝对会是一个巨大的威胁,稍微应对不甚,就会动摇汉朝的统治。

由上可知,就可以理解刘邦为何要与众臣立下“非刘氏不能为王”的誓言了。因为诸侯王所能拥有的实力实在过于强大,一旦这个权力沦落到异姓之手,这对于刘姓江山来说绝对会是一个巨大的威胁,一旦刘姓出现一个过于无能的皇帝,而异姓诸侯王又有异心,那刘姓的天下恐怕就要拱手让于他人了。

因此,刘邦与百官定下“非刘姓不为王”的规矩,这无疑是为了以防万一,从源头上切断异姓夺走刘姓天下的机会。

但刘邦虽杜绝了异姓诸侯王造反的可能,但却未能杜绝刘姓诸侯王与刘姓天子同室操戈的命运,自刘邦开始,拥有强劲实力的刘姓诸侯王时常有造反的举动,如吴王刘濞、楚王刘戊、赵王刘遂、济南王刘辟光、淄川王刘贤、胶西王刘昂、胶东王刘雄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