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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的主人公是谁

时间:2020-04-28编辑:罗生门橘子

焚书坑儒的主人公是秦始皇嬴政。焚书坑儒,又称“焚诗书,坑术士(一说述士,即儒生)”,西汉之后称“焚书坑儒”。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

焚书是指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行政体制,一些儒生游士针对时政,引证《诗》《书》和百家语,以古非今。丞相李斯为杜绝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入则心非,出则巷议”的现象,提出“焚书”的建议。公元前213年,秦始皇接受李斯的建议,下令除《秦纪》、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外,其他如百家语、《诗》、《书》等限期交官府烧毁。这起焚书事件,令大量文化典籍化为灰烬。

坑儒是指在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方士卢生、侯生等替秦始皇求仙失败后,私下谈论秦始皇的为人、执政以及求仙等各个方面,之后携带求仙用的巨资出逃。秦始皇知道后大怒,故而迁怒于方士,下令在京城搜查审讯,抓获460人并全部活埋。

“焚书坑儒”的实质其实是统一思想的运动。当年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在政治结构上,废除了分封制,在全国范围内施行郡县制;在文化上,统一了文字,以小篆为标准的官用文字;在经济领域内,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这些措施都是国家大一统的基本要素,是国家强暴力能够控制的要素。但有些东西是国家强力结构很难驾驭的,特别是在秦朝初年,战国时期刚结束,百家仍然在争鸣中,思想领域内极度混乱,而一个国家能在多大程度上统一,最主要的条件是能在多大程度上形成共同的价值观,而思想混乱是形成共同价值观的大敌。

“焚书坑儒”这一几乎可以肯定是很大一部分是杜撰的事件,却成为了秦始皇残酷暴戾的证据,使其被后世天下学人唾骂了两千多年,恨不能掘墓鞭尸。可以说,得罪文人特别是后来得到权柄的文人实在是一件很可怕的事,他们几乎成功的让一个立下不世之功的千古一帝遗臭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