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1-09编辑:历史狂流
再来看看岳飞的军功,恐怕在赵构心里早已功高震主,再加上经过1127年的苗傅、刘正彦的兵变和1137年的淮西兵变,这两次兵变给他留下了严重的心理阴影。这里特别说一下淮西兵变。
▲赵构(1107.6.21—1187.11.9),宋朝第十位皇帝,即宋高宗,字德基,在位35年,南宋开国皇帝。
其实高宗在和岳飞讨论淮西军的指挥权时,曾经给岳飞和岳云加官进爵,但就没有增加兵权,得知岳飞妻子早逝,还给他找了一个美女做妾,但岳飞都拒绝了。高宗就纳闷了,岳飞你到底想要什么?金钱、美女和其它的权力我都可以给你,但唯独兵权不可以,如果岳飞接受了这些东西,也许赵构还真会给他增加兵权,但高宗眼里岳飞的“高风亮节”此时就像是他喉咙里的鱼刺。咔之不出吞之不下。
就在高宗拒绝岳飞不久,淮西军的统制官郦琼因不满朝廷安排,杀死监军吕祉等人,率领淮西军四万人和十万百姓投奔了刘豫,兵变的后果十分严重,不仅在当时使南宋对金人和伪齐的军事前沿的江淮重地,突然处于防卫空虚的状态,而且成为后来南宋对金人战略变化的一个转折点。
再回到岳飞身上,高宗的出尔反尔,岳飞十分愤慨,一怒之下,他竟然离开本军驻地鄂州,以为母守孝为名上了庐山。在高宗看来,这种行为分明是威胁君主,作为君王,如何能忍得这样的臣子,但当时金兵的威胁尚在,解除岳飞兵权的时机并不成熟,因此高宗不得不再三下诏,对岳飞好言抚慰,敦促其下山。六月,岳飞返朝,向高宗请罪,高宗表示对其宽恕的同时,引用太祖“犯吾法者,惟有剑耳”的话以示警告,言语之中已经暗藏杀机。
▲岳母刺字,故事始见于元人所编的《宋史本传》,书云:“初命何铸鞠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
如果上面的事只是让高宗对岳飞有杀机的话,那么下面的事,就坚定了必杀岳飞的决心。返朝不久的岳飞好心建议高宗早立太子。而且是立赵瑗,赵瑗并不是高宗的亲儿子,高宗的独子赵旉早早就夭亡,他又在扬州溃退时受了惊吓,失去了生育能力,但高宗时年才30岁,内心仍抱有生育的希望,此时立太子,在他看来无疑是向天下暴露其不能生育难言之隐,这在古代社会是极其伤自尊的。
虽然岳飞认为立太子是为国着想,可以增强团结,是“中兴”的基础,但在高宗看来这是干政,太子是“中兴”基础,我赵构就不是?这么着急立太子,是想结党营私吗?是想立新朝吗?宋朝的祖宗家法也规定武将不得干预朝政。所以,岳飞的建议一下又触犯了两大忌讳,更加坚定了杀岳飞的决心。
再回到对金的战事上,岳飞是不折不扣的主战派,而高宗和秦桧则是主和派,但实际上秦桧是高宗的代理人,秦桧和岳飞也没什么仇恨,没必要得罪岳飞,置岳飞于死地。
但高宗就不同了,要想坐稳皇帝的位置,就一定不能迎回徽钦二人,而岳飞就是这条路上的最大障碍,既然不能光明正大的收回岳飞的兵权,明的不行那就来点阴的。阴险的秦桧自然成为了这个代理人,成为赵构除去岳飞的急先锋,以一个“莫须有”罪名将岳飞杀害。最后他夫妇也成为了民族罪人,替高宗背了这个黑锅,被塑成雕像跪在岳飞坟前忏悔。
岳飞的死是中国历史上一大冤案,作为一名军人,不是死在战场上,马革裹尸还,而是死在了自己拼死保护的统治者上,还是以“莫须有”这个本意指没有实际证据,凭空捏造的罪名,实在令人悲叹!真应了那句“君要臣死,臣不能不死”。
最后,来感受一下岳飞的《满江红》里的满腔热血:
“怒发冲冠,凭阑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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